今天和友人談論起了她在澳洲的工作狀況,說有個色情場所的接線生工作(違法,無
營業牌照),薪水很高,一天大概200-300澳元,雖然環境不優,但尚可考慮。
我一聽到,道德警報馬上響起,勸說友人別做違法的工作,若有不良紀錄可能會影響之後
的學生簽。
但她卻說很安全,我想太多了。
為了生存可以違法工作,這是必要的存在。(她沒有極度貧困很難生存的問題)
她舉例澳洲學生簽一週只能工作20小時,生存不下去怎麼辦? (當下覺得這個例子本末倒
置,也不知道哪裡身不由己需要違法工作)
還拿知名服飾品牌雇用童工的新聞試圖說服我,說那些童工說不定沒有覺得被剝削,可能
還認為廠商給予他們賺錢的機會,是個天大的恩澤。
我再度問他那你覺得這件事認同嗎?
她回答認同可接受,但不是對的,而且為了生存而違法工作這件事是必要的存在。
我開始邏輯錯亂了,
必要存在跟非必要存在?
有女孩可以給予不同的見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