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合宜宅案定讞 趙藤雄今繳清2億換免囚
新聞內容: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在合宜宅弊案,行賄曾任營建署長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
世文2000萬元,原本否認犯行被一審重判4年半的他,二審時突然改口全都認罪,因而獲
高院改判2年並緩刑5年定讞,同時要捐2億給國庫。台北地檢署昨剛寄出傳票,通知趙藤
雄近日到案執行,他今日上午約11時,隨即委託律師及遠雄法務主任,赴北檢執行科繳交
2億元換免囚,完成執行程序。
據了解,趙藤雄的2億元是以匯款方式先存入北檢在台銀的專戶,再轉入國庫,金額已入
庫。
趙藤雄前年被台北地檢署起訴,認定他為取得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標案,從2011年起
行賄先後擔任營建署長、桃園副縣長的葉世 文,A7案給400萬元、八德案付1600萬元賄款
;檢方另查出,趙、葉還約定新竹眷改案如也由遠雄拿下,將給葉2200萬元,但葉後來退
休沒使上力,趙 因此未付錢,另循管道疏通。
台北地院去年3月認定兩個合宜宅有罪,眷改案無罪,應執行4年6月;全案經上訴,趙藤
雄在台灣高等法院辯論終結時,突然表態不但對八德、林口A7合宅宜案認罪,連一審獲判
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認罪,因而獲高院改判2年並緩刑5年定讞,同時要繳交2億元給國
庫。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於農曆春節假期前的最後一天收到相關判決卷證,並在昨寄
發傳票,通知趙最快在2月底到案執行。(胡守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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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31
更新時間:12:24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217/797322/
心得:
兩億元台幣換到不用被犯人肛,其實挺賺的。
因為隨便弄個建案就可以賺回來惹XDD
那個新竹眷改案還是因為被如玄軍宅衝擊波掃到才認罪的XDD
這算是文組誤國嗎,還是台灣法律本來就是長這樣子的?????
為啥麼高雄爐渣事件行賄的陳啟祥被抓起來,收賄的014還是趴趴走順便生小孩??????
就因為是高雄的紅派少主比我們這些賤民高一等?????
台灣的法律實在太鳥惹,呵呵~~~~~~~還活在人治、自由心證看到XX就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