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補上 案發的時候 就直接叫警察了
在1/29號工作外送的途中
經過無號誌十字路口時跟對方發生車禍
(我橫向 對方直向)
我先在十字路口停等看左右有無來車後才繼續直線行駛
當時我的車速約30~40左右
已經快過路口 在大約對向人行道那邊的位子
遭對方完全沒減速從機車肚子邊撞過來
撞擊力道之大 大到對方的車頭轉180度
整個轉到後面去 對方整個人飛出去
又因安全帽沒扣
頭部撞擊地面破了個不小的傷口
我自己則是跌坐在地上 手腳擦傷破皮
基於道義上的責任
我掛急診的時候 順便看了一下對方的狀況
順便叫對方去牽自己的車
對方的阿嬤連責任都還沒就想叫我去修理她們的車
當時我就有點不高興了
明明是對方衝那麼快 十字路口又沒減速
都還沒釐清就ㄧ副是我撞她孫女的態度
1/30號對方打電話來說她孫女轉院到大林要就近照顧
我回答:好 剩下看怎麼處理讓警察去釐清責任
後就沒有再連絡了
今天對方打電話來 問我有沒有保險
我說有保強制險
對方繼續問有沒有再另外保險
要我賠她孫女車子的損壞
這時我就有點不太高興了
就直接跟對方說 是她孫女完全沒減速
從我車的肚子邊撞下去
對方開始跟我爭 說她孫女的車子是壞在前面右手邊車殼 怎可能是她孫女撞我
她孫女也說我撞她
我也很不客氣的直接說:你孫女時速多快 自己問 是她來撞我的 你要看照片 我這邊也
有
對方:怎麼可能是她孫女撞我 一個女孩子騎車能多快 是我撞到她孫女的
我整個人頓時超憤怒的:阿桑 你講話也差不多一點 你孫女撞我機車肚子 這不用爭 照片
都有
對方:這不用爭啦 車子壞前面的殼 怎麼可能是撞機車肚子
我:那你意思不就是我撞你孫女?
對方接著開始說:她孫女傷的比較重 我沒去觀心她balabala
我:蛤?是你孫女撞我 我都沒要你賠償我機車了 我自己花了五千多塊修車
你還敢講
最後大家不歡講的不開心 對方就掛電話了
本來想說雖然是對方撞我
不過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能申請強制險理賠的就幫忙
經過這通電話後發現
對方阿嬤自稱自己是老實人
不會佔人便宜但連責任都還沒釐清
就想佔人賠宜
現在我憤怒到只想跟對方互告
附上機車照片
我現在超憤怒的
這樣我是有什麼辦法撞她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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