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針對退文投票疑問說明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6-02-26 21:51:41
近日在舉辦投票「是否恢復退文機制」,有幾位板友疑問,我就公開回應一下。
以下文長,慎入。
退文機制為PTT的功能之一,由PTT站方賦予板主之權力,
許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罰則,如某板板規,一行文則是退文,引戰族群也會給予退文,
退文為罰則的手段之一。
第一次被退文,需要三天才可去申請刪除退文,接著會進入180天的冷卻時間,
若是在這期間又被退文,則需要等待180天到才可申請刪除退文;若是在180天後才被退文,
則視同第一篇退文,等待三天方可刪除。
P.S.若解釋有誤還請糾正
舉例情況:
若是在WomenTalk發表一篇文章被退文,則三天內即可刪除該退文,
但如果在申請刪除退文後的180天內,又在WomenTalk或者其他看板被退文,
則會被部分看板限制(退文數0)不得發文與推文。
P.S.並非所有看板退文數限制皆為0,故並無全站水桶之說。
以上我簡短針對退文做說明,接著我針對問題做解釋
亂丟垃圾死刑 如果你尊重法律,不違反法律 怕什麼?
在此我先聲明我的中文不是很好,所以若有誤解,還請見諒。
在此我認為該言論想表達的情形為
「亂丟垃圾」 => 微小的罪過
「死刑」 => 最嚴厲的懲罰
該敘述我認定是想表達,「若是犯了小錯就要被退文這樣對嗎?」
針對這部分,原本是想等到投票結束再來做說明,
想說如果投票結果最後是「不同意」的話,我也不用去做說明,
這點是我思考不周,沒在投票時說明清楚,還望見諒。
最常見的幾項違規為,我如果把這當成「亂丟垃圾」的違規
1.「板規六字數不足」,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 (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2.「板規十五無分類」,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 (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4 「轉文未刪推文/字數不足」 ,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這些亂丟垃圾的罰則,現在也不會是最重的處分,皆已從最輕發落。
在現實生活中「死刑」為一極刑,在PTT中的「極刑」我猜測應該是
1. 永久停權
2. 帳號砍除
3. 被設定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4. 永桶(在WomenTalk被判死刑?但是你還活著可以去別的地方亂跑亂跳)
若將死刑與退文相提並論,我會認為有點不太恰當。
原本會想恢復退文,應該是會針對幾項違規情形
1. 違反板規之累犯或違反板規情節重大者
2. 惡意違規者
3. 惡意破壞看板秩序者
原意為針對以上違規情形視情節追加退文處分,希望藉由「退文」這處分,
來規範少數人之惡意違規行為。
以上為針對「丟垃圾=死刑」之討論回應。
: 你有亂退womantalk的前科 實在很難放心給你退文的權力
針對此留言,我在此跟大家宣布,如果投票結果為「恢復退文制度」,
我在這最後的就職期間,不會要求給予任何違規文章退文處分,
即使該文章為「累犯」、「惡意違規」、「惡意鬧板」或「惡意破壞看板秩序」。
若其他板主要求給予退文,我則不表示任何意見,由其他兩位板主定奪,
以避免我有任何濫權之可能性。
作者: woodyyo5566 (5566x無敵)   2016-02-26 21:53:00
OK 你上道 支持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2-26 21:53:00
有的板,退168也都能發文喔:)
作者: stw0975 ( )   2016-02-26 21:53:00
頸推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6-02-26 22:00:00
這點我支持KK 而且KK算很盡責了也能溝通 推~~~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6-02-26 22:01:00
我還以為女版的退文是三個版主共同的決定呢 顆顆阿 應該說是 偽。女版那這樣說的話 三個版主一起濫權囉~ 那就不用投票了嘛~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2-26 22:14:00
為什麼你們在比較都只比單邊啊?? 退文≠死刑 是沒錯啊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6-02-26 22:14:00
樓上真令人無言樓上上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2-26 22:15:00
阿怎麼都不提 鬧板≠殺人 這樣討論會不會太片面?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16-02-26 22:25:00
鬧板≠殺人,所以也沒判處極刑,只退文而已不是?
作者: underheart ( )   2016-02-26 22:26:00
很嚴重呀,黑名單一直加,有的帳號故意一下男一下女,四處挑釁,有的帳號在推文酸完女生,卻又發感情文求助,都不知道是否反串,該不該揭穿,搞得好亂阿~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2-26 22:28:00
以維持板務的角度思考退文和目前水桶180天有什麼差別?就是多了一個不能在別板推、發文的限制的嚇阻作用所以現在要思考的是水桶已經能讓他不能來女板了,這是我們現在就做得到的事,但是大家還是覺得鬧板太多,要再額外加重附加的處罰。現在要討論的應該是這個吧別再用怎麼在PTT殺人這種誇張的錯誤類比來混淆了我知道~當然只能投票,我做的只是讓討論盡量客觀完整辛苦了~
作者: windswith68 (風林林.笑定千秋)   2016-02-26 22:38:00
如果只是在女版水桶,多少人保持著就算被水桶我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的想法= =退文才會讓他少幾條退路,才會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2-26 22:40:00
如果退文的原因是該使用者惡意影響其他人,那麼退文z b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2-26 22:41:00
退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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