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這裡詢問適不適合
正文:
我現在未滿二十歲 有在打工
我的媽媽也就是我的監護人 說要將我的銀行存摺拿走 並把薪資領出來保管在他那裡 我需要生活費時在向他拿 請問這樣是合理正當的嗎? 我甚至覺得不合法吧?
他說怕我亂花錢 但那也是我辛苦賺來的錢啊…
有懂法律的女孩能幫我解答嗎?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6-02-28 23:44:00mjfresh crew hoomie舉起手傻路
雖然是不會 但我也想讓她知道不是監護人就可以完完全全控制我 因為不只這件事 以前就常因為他是"媽媽"所以無止盡限制我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2-28 23:48:00印象中是合法的限制行為人打工理應也是要經過父母同意的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6-02-28 23:50:00法律規定父母能管理使用的只有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財產特有財產指的是"無償取得"的財產 薪水不包括在內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2-28 23:57:00謝謝樓上的解釋哦
你打工的薪水有幫忙付家裡的開銷嗎?對父母不要事事都以合不合法來認定,你未成年犯法父母還要被公布姓名,若只是薪水的問題,可以討論是否每月固定上繳多少,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