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anne (elanne)》之銘言:
: 以下是我家人的親身經歷
: 昨天她去屈臣氏買東西時雨傘放在店外的傘架,出來時發現雨傘被偷了,於是報警處理
: 到轄區所屬的臥龍派出所後,承辦員警一直要求她報“遺失物侵占”(罪刑較輕,且可能
: 如果這事情一直被河蟹的話,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做的?
事情有大有小,有輕有重,有急有緩。
為什麼我說掉傘鼻子摸著再去買一把就好,因為傘真的
很便宜。
為什麼不用「一定要報失竊」,因為刑案要花很多人力物力
去抓。
自己有空去調閱一次監視器就知道那要花費多少時間。
正義感不是用在這個地方,如果這是一件重刑,警察
就會花數十小時調閱數十隻錄影帶,但一把一兩百塊的
傘,警察光去調閱監視器的動作就遠超過這把傘的價值。
那麼,警察怎麼處理其他更重的刑案?
如果有人要沒事找事做,在公共場合放個50元,讓別人
撿走,然後通通去報失竊,這樣OK嗎?
刑案就跟急診一樣,是要分級的。你當然可以堅持報失竊,
只是就社會資源的使用上,會遭受非議而已。
女孩們,都這麼有正義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