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時,我騎著U-Bike要回家,
突然被一台要迴轉的汽車撞到膝蓋,我回頭看,駕駛沒有要下車處理的意思,直到我盯著
他1分鐘之久,他才搖下車窗說對不起。
我跟他說我膝蓋受傷了,道完歉還是要負責。
後來他們夫妻倆一起下車,男生就一直跳針說他在這邊迴轉沒有錯,是我自己也沒注意,
也跟我堅持他絕對有在注意後方來車。女生則是一直想把我褲管拉起來看我到底是不是真
的有受傷,我就跟他們說:「可以先不要碰我嗎?我先請我爸來。」
在我爸來之前,那對夫妻一直都是很兇的態度,我跟他們說:「你們真的撞到我了,我要
報警。」
女生卻說:「只是稍微碰到或者根本沒碰到,有這麼嚴重嗎?你車又沒倒,就是沒撞到啊
!」「我們趕時間,可以不要叫警察嗎?」
「我們的車沒怎樣,你的膝蓋看起來耶還好啊!」
男生說:「人要講道理,今天我已經道歉了,不然你還想怎麼樣,隨便你啊!這種小事,
不用叫警察吧!」
我爸爸來之後,他們就跟我爸爸說:「他們已經兩個都下來道歉了,不知道我為何要這麼
堅持要叫警察。」
我爸說:「因為你們態度口氣太差,而且車禍本來就應該找警察來。」
後來那個女生打了電話,竟然在電話中跟警察說:「我們現在在xx路,發生很小的車禍,
那個妹妹覺得自己被撞到。」
我真的是沒看過這樣講話的人欸!什麼叫我自己覺得被撞到,如果今天沒有碰撞,我怎麼
可能堅持要找警察...
警察ㄧ來,夫妻倆就在警察面前一直好聲好氣的跟我道歉,還騙警察說他們有說要帶我去
看醫生,是我自己不要的(被我姊姊偷聽到),幸好警察先生比較相信我的說詞,也知道一
開始就是汽車不對在先,轉彎就是應該讓直行!
撞到人居然是用這種態度,我實在無法接受,就算我今天受輕傷也應該要好好處理吧!
唉...膝蓋瘀青腫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