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解決的方法很簡單
既然板主是用選的
那最後就是用選票來決定
除了初始可以量化的一些門檻諸如上站次數發文篇數退文篇數等等之外
參選文完全讓板友自由回文
如果你有證據,不管是本板還是他板,不管是網上還是網下
統統開放讓板友參考
加一條板規,參選視同同意板友檢核個人資料
不用你主動提供,但是也不能禁止別人提供
如果這樣有人吃喝嫖賭樣樣都來的過往經歷都攤出來還選得上
那只能說人家本事,或是有過人之處讓人不得不選他
做得不好所有板友都得承擔
反之就在投票前就該想清楚,要不要讓這個人出線
凡事講證據,也不用放黑函大家猜來猜去
有證據就揭示,沒證據就閉嘴,一翻兩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