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朋友是新鮮人剛進入職場,年資還未滿一年,工作職務是"秘書",工作內容:訂便當、整
理文件、製作報表...等等文書行政工作,上班時間9:00-18:00,無加班費。
剛開始試用期三個月,下班時間幾乎都超過18:00,但不會超過20:00,或許要學習新的東
西,會需要加班,但是三個月過後發現,她一天比一天晚下班,事情做不完,勸她調整做
事方法,或是離職換工作,她卻非常執著"第一份工作,要做滿一年",隨時時間的過去,
她也待了半年以上,最近越來越難約到她,後來得知她在加班,平均晚上11.12點才能離
開公司,而且沒有加班費!
有什麼方法可以勸她換工作或是提早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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