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討論的是關於"質疑"與"道歉"的事情,
和憲兵搜文件的事情本身沒多大關係,如果想看這方面文章的板友,
你們可能會相當失望。
部分原文恕刪。另外此篇回文沒有針對s板友意思,只是想藉著這些話表達自己的看法。
※ 引述《suction (suctionunit)》之銘言:
: 原po那篇文確實是會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 懷疑也是正常的,
: 但是既然真的有這件事,
: 質疑的人是不是坦率點跟原po道歉比較好呢?
: 那種情況下還被質疑很難受吧?
: 裝死硬扯不會比較好看喔。
今天一醒來後發現事情演變到很遠的地方去了,
然後板上開始有"質疑原PO的人是不是該出來道歉了啊"這個說法,
或是"質疑的人趕快找褲子穿啦"這類的嘲諷。這讓我非常不解。
當然如果是指昨天對於這個爆料採取謾罵或人身攻擊的人,要求他們道歉是很合理的。
但為什麼對於不相信其真實性,提出質疑的人,也需要道歉呢?
(而且我真的還看到不少人在悔過) 這是個很奇怪的現象。
!!IMP!!
我得先講"我無意護航那種用不適當的酸言酸語對爆料者以及相信者進行攻擊的行為,
我也認為如果是這種情況,是需要道歉的"。
!!IMP!!
我想討論的是這篇文後段的想法:
『原po那篇文確實是會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懷疑也是正常的,
但是既然真的有這件事, 質疑的人是不是坦率點跟原po道歉比較好呢?
那種情況下還被質疑很難受吧? 裝死硬扯不會比較好看喔。』
這段的意思是
(1) 雖然那篇文章令人存疑,但如果後來證明事情是真的發生了,
對文章質疑的人就錯了,應該道歉。
(2) 質疑他人,讓對方感到難受,質疑者有錯,所以應該道歉。
然後最後一句 『裝死硬扯不會比較好看喔。』很妙,意思是 (1) (2) 的情況,
質疑者沒有承認自己的錯,還不願意道歉,是很不好看的裝死硬扯。
PS. 有人說這段話是針對"用惡劣語言嘲諷"的人,但我個人判斷上下文意,
認為比較偏向泛指有"質疑"的人,我相信s板友原意可能也是針對特定人士
但可能是表達方式讓我這麼解讀了吧。我主要是想藉由這段話來講我看到的
奇妙的"質疑/道歉"現象。
首先、我們要看的就是 (1) (2) 是不是真的 [有錯需要道歉]。
(1): 對一個來源不明、細節不清的情報,提出質疑到底是不是錯事?
我想這個答案很簡單,不會有人認為這個時候提出質疑的人是錯的。
質疑的內容各有差異,有的人是針對這個情報提供者本身質疑(是否造謠?這個人講話
可信度多少?),有的人是針對內容情節缺乏證據而質疑(真的有文獻?真的是憲兵?真的
是去台北憲兵隊?) 各方面的質疑都是想知道"此事是否可信"。
在缺乏證據,無法確定"此事是否為真"時,抱持存疑的態度,有錯嗎?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說有錯吧? 甚至我記得在談"媒體識讀"時,這樣的態度是被推崇的。
那問題點來了。
之後發現存疑的事情為真,一開始被質疑的人 (這個爆料ID)、事 (有憲兵去拿她家文件)
、物 (這個文件) 確實為真時,之前提到的那些人的 質疑態度 和 質疑內容
是否就變成"錯了需要道歉"的事情了呢?
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既然說"人對缺乏證據的事情提出質疑不輕信"是正確的事情,
不論事後證據齊全後發現證明的是真或是假,持出質疑的人不該被事後否定或是肯定。
(想想看,如果這個事情事後被證明是假的,會不會有一堆人出來說
"I TOLD YOU~UCCU 台灣人就是容易被騙"這類的話呢? 我想應該也會很多,甚至
有可能會有"先知!!"的狀況出現。這種事後肯定,跟事後否定一樣,我覺得都很不妥。)
"對於缺乏證據的事情提出質疑不輕信"然後用這種心態去驗證,得出結果。
是種應該內化的驗證精神,也是種值得認同的思考態度。
而不是那種像押寶式的 "喔~你猜對/錯了,難道猜錯/對的人不該負責嗎?"
如果一個人還陷在這種思維裡頭,那這個人距離驗證精神的內化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吧。
是故,我對想法(1),是反對的。我不認為提出質疑的人有必要"承認自己的錯而道歉",
因為我認為提出質疑的人沒有錯。(再次重申我沒有想護航酸言謾罵的人)
那接下來要討論的就是第二個想法了:
(2) 質疑他人,讓對方感到難受,質疑者有錯,所以應該道歉。
第二個想法主要是訴諸情感面的和諧。
當講到情感/感覺/感受,大多數的時候都不是用"道理"來看的。
第二個主張講的是,"不管你有沒有理由做這件事情,只要你的作為讓對方不舒服,
你就有錯,你就該道歉"。更簡化一點,"你讓對方不舒服你就有錯"。
那我們要看的問題是,是不是讓對方不舒服就是有錯?
在人際關係上,的確如此。與其說是對錯,不如說這是社會在追求的"和諧"。
於理你不一定有錯,但於情...我們從小被教育不要造成別人困擾、不要傷害別人。
不知道大家幼稚園或小學時有沒有經歷過老師用一招『互相道歉』的作法?
兩方起衝突,狀況亂七八糟的,到底誰對誰錯很難決定或者根本也沒有什麼對錯的時候...
最後祭出的往往就是『互相道歉』,不是要解決對錯問題,
這招的主要功能是安撫情緒。(尤其是兩邊哭得唏哩嘩啦的時候)
這種『互相道歉』的說法通常就是(2)的想法了。
『你讓別人不舒服就得道歉』,不要說事情如何,你覺得自己對不對,
只要你讓別人不舒服就得道歉。這是種維護眾人與社會和諧的...武斷做法吧。
我個人不是相當欣賞這種作法,但是我承認這是社會上很常見並且有存在意義的做法。
所以如果有人用 (2)的想法勸說質疑的人需要為被質疑的人的感覺負責,認錯道歉,
我個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到底一個人到底需要為他人的感覺負多少程度的責任呢?
這會是一個很有趣的議題,但我目前沒有明確的想法可供討論。
寫了這麼多,其實是因為我看到有些人在道歉,有些人在要求別人道歉。
如果那些主動道歉的人或是要求別人道歉的人,是因為(2)的想法,
因為顧慮到他人的情緒而道歉/要求他人道歉,那我認為能顧慮到他人情緒而低頭,
也算是件能事。(要求別人為了別人情緒道歉...應該是種維護和諧的正義思維吧)
但如果主動道歉的人是因為(1),對當初質疑的自己產生了懷疑,我認為這不是件好事。
『千萬不要放下名為思考的那把利器』
有疑問就該質疑,證據不足就不該信任。
丟出質疑,追求真相,再正確不過。
(當然方式用語與態度要合理啦。沒要護航謾罵攻擊者,真的很擔心凡事二分法說我護航)
我想提醒,想講的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