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要回自己權利

作者: appleqq76115 (apple)   2016-03-12 21:01:04
是這樣 家裡妹妹正在準備重考 蠻常去地區台電k書中心讀書
可能年紀小不知為何跟在那的志工有點不愉快
志工利用私下記點違規(無告知妹妹方式希望趕他離開
有次突然被告知不能進入k中才發現被記點
他有跟台電k中管理員反應沒有錄影紀錄也沒有告知哪裡違規
私下記點蠻有爭議
我有跟管理員溝通過 他的意思是已志工意見為主
妹妹也有反應違規事件他根本沒做
反應為何沒有錄影下可以不告知就記點
且我們後來發現規章是要告知不改才記點
管理員也不回應
雖然是很無聊的事 但對妹妹覺得很困擾畢竟她正在考試
我們也無可奈何
請問沒有做的事被栽贓導致她無法使用
該如何申訴呢?
可以找議員之類的嗎?
主要管理者態度很囂張 甚至威脅再打來問要再計她點.....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03-12 21:04:00
反正已經不能去了,再被記點有差嗎?
作者: hjoyce0131 (魔法璞璞)   2016-03-12 21:04:00
你事由沒講清楚,我覺得很難幫。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6-03-12 21:11:00
片面之詞的感覺 要公審就要把話說清楚 不然就不要上網討另外 什麼叫做自己的權利?台電k書中心也不是政府的 說穿了 裡面的志工跟你妹有不愉快 就算他"栽贓" 也不代表你妹在裡面有"權利" 話說 又不是只有一個k書中心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3-12 21:30:00
畢竟台電的K書中心不比圖書館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03-12 21:33:00
不是公家的 只能照規定的
作者: Cishang (辭..)   2016-03-12 21:49:00
換一間最實在 不要浪費在這種事上
作者: ninet (志為人賢)   2016-03-12 22:07:00
片面之詞
作者: appleqq76115 (apple)   2016-03-12 22:39:00
是由就是志工大概快70歲兩位看她不順眼 一些雞毛蒜皮事情(離座沒關檯燈 有些也不是公告違規事項 計她點 且匿名計點 甚至管理者態度 這樣的確不是很合理吧不是公家的也是要照他們自己規定走吧?!
作者: mj2124 (CL)   2016-03-12 22:40:00
依你上面敘述規定都是雞毛蒜皮嗎?你也沒繳錢買時數,那是私人單位,您有甚麼權利呢?
作者: bio2133 (琤)   2016-03-13 01:28:00
什麼權利?那麼多人去k書中心,就你妹能惹到不只一位管理人員耶,無償提供處所給人使用的非公務單位場所,有權利不歡迎你妹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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