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byen (廢文HR主任)
2016-03-14 23:12:25是這樣的
只要提到性騷擾還是性侵害
總避不了說到穿著暴露這件事
檢討受害者是不對的
穿著是自己的自由
可是 在已知夜晚危險的情況下還穿著暴露
不是很愚蠢的一件事嗎
要完全防止加害者的出現 很困難
那不如從自身角度去把危險性減低
非穿著暴露而遭到騷擾侵害的不在討論之內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3-14 23:12:00補血
作者:
xl0208178 (你好我是林蕭o'_'o)
2016-03-14 23:13:000.0我有權利穿著性感 不代表你有權利硬上我吧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3-14 23:13:00上我 霸偷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6-03-14 23:14:00五樓穿著曝露都被硬上蓋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3-14 23:15:00↑↑↑↑↑↑↑↑↑↑.....................................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3-14 23:16:00你跟你女兒說, 是對的, 你跑到外面跟穿短裙的說, 是錯的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6-03-14 23:24:00對嘛對嘛! 誰叫你晚上穿那麼暴露害倫家受不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3-14 23:27:00所以夜晚很容易發生危險,你怎不乾脆叫大家晚上通通別出門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3-14 23:30:00
那經濟困難住出入複雜區域的人也很蠢?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3-14 23:31:00
還是你覺得穿著是決定一切的因素?
作者: sherbet 2016-03-14 23:39:00
"受害者"不是都不能檢討 看情況 ex.颱風天觀浪的受害者性騷擾性侵害不該歸責於穿著暴露提醒別人保護自己不叫檢討
作者:
wxyz111 (恢復生命玩心)
2016-03-14 23:44:00......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3-15 00:36:00
應該檢討的是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的心態
你都自我矛盾了不是嗎?我遇過兩位數性騷擾,沒有一次穿著暴露,也不在深夜,你對性騷擾犯罪成因錯誤歸因了而且也合理化犯罪,犯罪責任百分之百在加害人
作者: w00002577 (w00002577) 2016-03-15 04:12:00
推二樓
作者:
vup350 (iPhone小開)
2016-03-15 04:38:00下去領錢?
作者: Doralice 2016-03-15 07:09:00
因為很多人被騷擾的經驗都與穿著暴露無關,夜間上班也是工作需求(很多行業都要輪班),你自己想當然而的事未必有根據佐證。穿學生制服的受害人數不亞於穿著暴露... 你覺得推廣廢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03-15 11:33:00
你討論範圍可真小 多數性騷擾都是因為被害人看起來好欺負跟穿著無關 那些被性騷擾的學生或女童是會暴露到哪裡去啦更正 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