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6-03-19 01:34:55※ 引述《ruth0204 (嘉雯四世)》之銘言:
: 如題 手機排版請見諒
: 最近因為親人過世 我媽繼承了ㄧ間房子
: (市價50萬 在屏東 我沒打錯)想要過戶到我這
: 但如果到我這 我以後就無法享有首購利率
: (我的能力最多只能買500萬以下的房子)
: 不知道該不該享有這奢侈的煩惱 而且過到我這裡 該繳的稅金當然是我負擔了… 因爲不知道po去哪個版問比較好 如果有更好的版我會自D 謝謝女孩兒們
→ ruth0204: ㄧ部份原因是我媽早期有欠銀行ㄧ些錢 他 03/19 00:41
→ ruth0204: 怕發現被查封
令堂的行為就是 """欠債脫產"""
在債權人以取得執行名義之後 債務人透過贈與方式轉移財產
是為蓄意躲債脫產
債權人可透過"民""刑"事討回權益
刑法 356 損害債權罪
民法 247 債權人向法院提起"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訴訟 再聲請強制執行 查封
另外別以為令堂的"早期"已經超過時效 只要債權人在到期前再催繳一次 時效就會又重新
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