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女人不是生成的 而是形成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6-03-24 18:29:47
美國的大兵的施暴行為無庸置疑是不對的.
即使檢討受害女子,,也不代表該美國兵的行為有一絲正確.
所謂自己也有"問題",不代表因為這個"問題"所以暴行被認可.
相對的,也不因為暴行的不正確性,就代表"問題"不存在.
畢竟這個世界不是烏托邦,
將自己至於風險中的事本身就是個問題.
就像某個地方的治安很差,但你就要把錢包"放"在路上,被偷走了再說都是偷東西的人不對.
當然偷東西不對,但是把錢包放路上被批評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然後再來說,不是我把錢包放在路上不對,而是偷走的人不對.
事實是這樣沒錯
但如果你也有感覺到這樣行為不妥,這個"不妥"就是所謂的自己也有"問題".
就像暴行一樣,那完全是不對的. 而且那個地方一直都存在著這個問題.
結果妳睡死在旅館走道上. 而且假設還是喝醉酒醉到睡在走道上.
這沒問題? 這不能檢討?
先別說有沒有發生暴行這件事,就是睡在路邊這件事本身就是個問題了不是嗎?
原文說的沒錯,你要穿多露骨的衣服其實都是個人自由.
就算今天在外公然裸體犯了法,也不代表性侵就可以成立.
當然也不是包的密不透風就不會成為受害者.
然而當一個受害者(不限於性犯罪)發生的時候,如果是他自己把自己處置於一個風險很高的狀況.
我覺得檢討這一點其實沒有不對阿.
我沒有要戰標準,也不是說穿著比較辣就活該怎樣的,那明明就還好.
可是,睡倒在走道上,不誇張嗎?
撇開暴行不談,我也不覺得這很正常阿.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銘言:
: http://www.santaihu.com/2016031403.html
: 日本女子遭美国大兵施暴,日本网民:自己也有问题
: 女人不是生成的 而是形成的
: 人不是生成的 而是形成的
: 我應該算是個很會保護自己的人
: 因為我發育的比較早,所以受到很多騷擾
: 幸好,我遇到很多很好心的人
: 他們告訴我,我之所以被騷擾,是因為我沒有保護自己
: 我應該穿上內衣
: 所以我穿上了內衣
: 他們告訴我,我之所以被騷擾,是因為我沒有保護自己
: 我不應該穿細肩帶或短褲
: 所以我只剩下長袖跟長褲
: 他們告訴我,我之所以被騷擾,是因為我沒有保護自己
: 我應該穿上外套
: 所以一年四季,我一定會加上一件外套,儘管夏天有點熱
: 他們告訴我,我之所以被騷擾,是因為我沒有保護自己
: 我應該穿上足以掩飾我的身材的外套
: 所以一年四季,我一定穿上冬天的大衣,儘管我中暑送醫
: 他們告訴我,我之所以被騷擾,是因為我沒有保護自己
: 所以我在房間內
: 我總算好好保護自己了
: 我增胖了20公斤,因為我覺得胖子不會被騷擾
: 但是當我胖到已經影響我的健康的時候,我的身形並沒有足以讓我能保護自己
: 所以我放棄了保護自己
: 因為我想出門,而我希望我是走出去的,而不是被抬出去的
: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31:00
檢討受害人造成的二次傷害本身就是種不公義的行為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3-24 18:33:00
推~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3-24 18:33:00
今天錢包調在路上,如果沒有人會惡意的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占為己有,你會不會覺得這個行為不妥?今天一個人因為任何原因倒在路邊,你會不會覺得不妥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3-24 18:35:00
犯罪者不在意被檢討 對付加害者 必須實質讓對方受到處罰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35:00
去看實際上的回應,將社會危險視為常態,將受害視為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3-24 18:35:00
你覺得不妥是因為他倒在路邊這個行為還是因為他倒在路邊被性侵這行為?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3-24 18:36:00
都檢討 不行嗎??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37:00
並非不能檢討,而是太多檢討將問題扁平單一化,變成是XXX的責任,這樣的檢討無助於受害者和整個社會更何況大部分人的思維還停留在,如果你不XXX就不會OOO男人都是禽獸,所以女人要保護自己,這樣的例句應當移除的是男人是禽獸還是要將女人從環境中移除?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3-24 18:41:00
思考模式是全有全無 沒有交集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03-24 18:41:00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8:42:00
所以除非受害者有辦法百分之百證明自己完全無過失,否則那個過失一定會被拿來批評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03-24 18:42:00
希望每個人 在責怪受害者之前 能多想一秒鐘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3-24 18:45:00
推 yaokut,滿核心的0.0b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8:45:00
但我很好奇的是 哪一個人在受害的當下,可以百分之百的保證自己完全沒有那些喜歡說三道四的人的眼中的錯誤啊?就算沒有,他們也會生出一個,往受害者身上砸,這有差嗎?(蔑笑)
作者: cashko   2016-03-24 18:46:00
推viva大,另外在沒有犯錯犯罪傷害別人的情況下,就算他倒在路上你覺得很奇怪也沒什麼好檢討的,也許酒醉也許不舒服也許生病,今天是因為被害者酒醉,變成很多人理所當然的檢討她,好像被害者還需要解釋自己為什麼爛醉似的,當今天這樣質疑,已經在不自覺的幫加害者進行某種程度的開脫了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8:48:00
會被檢討的程度,其實是個很懸疑的說法。難道有一套標準是可以去判斷那樣會被檢討,怎樣不會嗎?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49:00
事實上是對鄉民來說,只要不夠無辜,不夠衰小都會被被檢討,上次那個跑進中國醫的吸毒犯,後來同校的出來說女生也有鎖門,但是你看鄉民的回覆?單純以女性受害的問題,會談到仇女,問題在於很多檢討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8:51:00
衣著上根本沒有判斷哪個是風險低的哪個是風險高的客觀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51:00
女性受害者的部分都是基於厭女的思想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8:52:00
標準。用衣著會可能會提高受害率這種說法只會讓人有理由去指責被害者不是完美的受害者。所以實證上有任何可以佐證衣著會提高受害率的證明嗎?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53:00
受害者需要的是保護與治療,真正要檢討的是我們該如何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03-24 18:53:00
在根本不了解實際情況之下 就隨隨便便說些責怪受害者的話是一件極為不負責任且惡劣的行為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3-24 18:54:00
喔喔 完美的受害者0.0b (老覺得ptt臥虎藏龍)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54:00
讓這個社會更安全,而不是單方面要人錢收好,包緊一點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8:54:00
露骨的衣服會提高性慾,可以直接推論提高性慾會導致犯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8:54:00
對了 你知道受到性騷擾的受害者,多數都不是穿著暴露的,反而是穿著保守的女性嗎?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55:00
強姦迷思要拿出來了嗎XDD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03-24 18:55:00
強暴犯比較會挑那些看起來乖乖的女生 因為比較好下手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8:57:00
認真說並非不能檢討,而是一堆檢討錯方向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8:57:00
講完了,你還是一樣啊 XD 你能做一個完美的受害者嗎?(笑)還真好奇,那天如果你是這類受害者時,是否還可以說這套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8:57:00
這就好像說長得漂亮的遭受性犯罪的的比率會比較高,因Y為好看的臉蛋跟身材比較會引起性慾,所以要遮起來?
作者: cashko   2016-03-24 18:58:00
我覺得指責受害者是有點優越的心態,而且很簡單不用代價就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8:58:00
還有是你自己要說程度的,怎別人反駁就是要戰?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00:00
光談路倒,請問路倒的不適當在哪?在你的直覺判斷嗎?因為會遭遇危險?因為不符和社會價值觀?因為會造成別人麻煩?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01:00
其實很簡單如果受害者是男人那就可以檢討了,懂了吧呵呵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3-24 19:02:00
你覺得可以被檢討 就不用吵可不可檢討的標準了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9:03:00
如果性騷擾或者性侵受害者是男性,為何就可以檢討?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07:00
不用說那麼多真正的性侵害檢討被害人很差勁,但問題就在於有不少案例根本就不是性侵害,而是誣告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10:00
我以為這篇是在談檢討受害者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9:11:00
我大概可以理解原po想說某些選擇因為風險很高,所以做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12:00
這話題我之前戰過了,個人歸因很簡單,可以嘗試用比較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9:12:00
這些選擇不明智.整件事可以檢討,但我還是不覺得有任何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9:13:00
有些是誣告跟檢討受害者何干阿?酸民這麼神,在酸的當下就知道一定是誣告喔?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13:00
宏觀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9:13:00
人可以檢討受害者或指責他當時做的不夠好或不夠好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14:00
誣告要談可以呀,論女性利用刻板印象父權影響的受害者對男性的反擊XDD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15:00
還是聽不懂嘛,本來就不該檢討受害者了,前提是真正的受害者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16:00
還有種是自以為自己是受害者的鄉民,嗯好啦女人最邪惡了,那可以離開這群女人嗎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16:00
只知道看事情的表面是行不通的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17:00
問題在於,社會只要將有風險的行為移除了,就不會有人受害?不對,路倒被扒被撿走的真正覺性因素還是在於加害者的存在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3-24 19:18:00
正確的檢討方向是啥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16-03-24 19:18:00
就像車禍事件中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一直都是充滿爭議的事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20:00
在這個世界還沒變成烏托邦前,降低風險才是聰明的選擇,但這個說法只能對非受害者說,也就是在你(妳)還沒變成受害者前說,但事實已經發生了再來說這種話那只是在人家傷口上撒鹽而已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9:22:00
所以酸民在酸的當下,有去驗證過是否為假的受害者嗎?XD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23:00
那妳得去問一下酸民了,施主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3-24 19:25:00
#1MyyXOA5 就是因為這樣的人太多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9:25:00
但即使是真實的受害者,也沒看到酸民收斂啊 所以?你在那說是否為真實的受害者,是??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27:00
所以呢?妳要跟酸民將道理嗎XD他們根本就不會理妳繼續酸吧講真的是受害者那還檢討什麼?不就只是在酸嗎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9:29:00
也是,所以由K大說的可以證明這篇是酸民?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30:00
自由心證囉,難道我說不是妳就會相信嗎XD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4 19:38:00
可是我認為"睡走道"這個行為本身本來就沒有道德上的不正當應該說不至於構成道德上的大瑕疵 該有什麼嚴肅檢討?@@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41:00
是風險不是道德,睡走道也有感冒的風險
作者: yaokut ( )   2016-03-24 19:42:00
這讓我想到某次討論,有人在檢討捷運來之前,蹲坐在地的人XD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4 19:43:00
所以睡走道跟遭到性侵可以說是獨立無關的兩件事吧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6-03-24 19:44:00
除非知道犯罪者選擇受害者的理由,否則睡在走道這件事只是按照一般想法認為落單跟失去意識風險比較高的判斷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46:00
像是晚上不要在人煙稀少的地方落單,這也是一種風險
作者: Akmatova (小太陽)   2016-03-24 19:46:00
睡在路邊並沒有傷害到他人,過失說是你的偏見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3-24 19:49:00
這是很殘酷的現實,落單的女子遇到落單的男人,只要這個男人不是善類的機率大於0,那麼受害者很大機率就會是女方
作者: cashko   2016-03-24 20:14:00
光睡在路邊沒造成其他問題是哪裡該被檢討?你說被報導的連結有嗎?如果只是一個人光睡在路邊就要報導,那只能說媒體很無聊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6-03-24 21:44:00
怎不說是遇到變態所以被性侵,看到路邊睡倒有衝動的人很正常…?你想檢討人不該睡倒,還是不該讓自己睡倒被性侵。後者因果關係成立嗎?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6-03-24 22:26:00
那看到有人暈倒也要去性侵?室友睡著也可以去性侵?你沒過歧視那關...一直合理化犯行你仔細去想你會發現你是受厭女情結的社會影響,你說媒體都怎麼說其實沒有意義,你可以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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