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的相處,本來就不是用「道理」、「是非」可以講的通的。
交朋友,如果覺得這個人跟你話不投機、或者覺得對方是在利用自己...等等,大部分的
人應該會選擇拒絕往來,或者只保持表面的和平,不會深交。
是朋友,就願意包容對方的小缺點,願意多付出一份心力,維繫友誼。
不過即使是多年好友,當對方犯了不可原諒的錯誤,也有可能從此決裂變成仇人(當然也
有可能選擇了原諒)。
男女相處其實也是一樣。
一開始,彼此都會觀察對方,是否值得自己付出。一旦開始,就是自己的「決定」,自己
就該為自己的識人能力負責。
男生發現對象女生是母豬、公主病、假掰,你可以選擇終止彼此的關係。
女生發現對象男生是沙豬、大男人、廢柴,妳可以選擇終止彼此的關係。
撇除恐怖情人,男女都有選擇自己朋友的權利,也都該為自己的人際關係負責,彼此都有
一樣的權利。
說穿了,就是什麼鍋配什麼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什麼好戰、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因
為人的個性,本來就是在社會環境、家庭環境、教育環境之下,逐漸形成,每個人的價值
觀不同,也是很合理。
優勝劣汰,當某種個性被討厭的時候,這種個性的人就會失去社交關係;而為了不要沒朋
友,就自然會改變自己的個性。
戰再多,都只是引發對立(因為時常發生豬隊友開地圖砲無差別攻擊)。
所以我覺得,直接列黑名單,拒絕往來,就是抵制母豬/沙豬,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