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取自Wikipedia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民主國家對過去政府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1
],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法、賠償等面向。簡而言之,由政府檢討過去因政治
思想衝突或戰爭罪行所引發之各種違反國際法或人權保障之行為,追究加害者之犯罪行為
,取回犯罪行為所得之財產權利。此外亦考慮「制度性犯罪」的價值判斷與法律評價,例
如紐倫堡大審、東京審判、去納粹化以及秘密警察的罪行。轉型正義之目的為鞏固和保障
基本人權之普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
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