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人妻偷吃嫩洋腸 要分老公8千萬
新聞內容:
離婚可以 但要分產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1名上市科技公司黃姓副總的妻子,經營幼稚園期間偷吃小她
10多歲的英國外師,黃男捉姦成雙,事後訴請離婚,黃妻竟嗆要離可以,但需分產8336萬
元,新竹地院判准離婚,但因夫妻財產大多是黃男掙來的,最後僅判給黃妻3611萬元。
黃男於83年結婚,與妻育有1女2子,黃男一路升到上市公司副總,年所得逾千萬元,過去
5年黃妻從他帳戶轉出6000多萬,黃男直到發現妻子外遇,才驚覺名下已無任何定存,質
問時黃妻竟嗆:「我只對法官解釋!」
黃男指控,妻子多次進出小鮮肉外師住處,某日甚至長達7小時47分鐘,可見雙方並非正
常朋友關係。外師的台籍妻子也發現老公偷吃園長,憤而抓傷老公,外師為此訴離獲准。
黃男說,他透過監視畫面,發現妻子與外師在電梯中有摸頭髮、碰臉、撥弄手指及牽手等
親膩動作,102年5月19日晚間9點多,他到幼稚園抓姦,外師嚇得用夾克蓋住頭跳窗爬牆
逃離,妻子承認偷吃外籍小鮮肉,並要他不要聲張,說丟不起這個臉,除了死就是離婚,
錢與掛名的土地和學校都可以不要;但黃妻在法庭卻堅稱沒有偷吃,丈夫如果堅持離婚,
至少要分她8336萬元。
法官調查,黃妻未顧及丈夫感受,頻繁出入外師住處,確實足令配偶感覺屈辱、難堪,行
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朋友交往分際,破壞婚姻與夫妻信任關係,判准離婚 。
黃妻判分得3611萬
法官也發現,黃男努力工作蓄積財產,方能在婚後購置土地、股票,對家庭財產的增加,
貢獻較多;如以夫妻名下財產計算後差額1億餘元平均分配,顯失公平,判黃妻只能分得3
分之1,即36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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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不知道是長久以來的,還是最近才發生的,小孩子也該去驗個DNA,
又是竹科的新聞,回收業者真的哭哭,自己的辛苦錢讓別人養老公,甚至幫別人養小孩
我好像看到lturtsamuel的未來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