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啊!
: 我不知道原來酸民能從這種鳥事中發洩那麼多心理垃圾,也為台大生叫屈。我不是台大人
: ,我只是看不慣這個事件衍生的網路風向,無聊透頂莫名其妙。
: 沒錯,爽約是不對,但還有一種補償叫做談和,不會談和還要仗著網路力量的勢力才能捍
: 衛自己,我反而覺得這個店家問題也不少餒......
我也認為店家上網抱怨兼爆料 不算是好做法
比較好的做法是乾脆點直接報警告詐欺
理由也很簡單
假設你去一家快炒店點了十盤菜
菜上來了 你一口都不吃
直接走出去不付錢
這構成吃霸王餐的詐欺罪嗎??
我想是構成的
不論你吃不吃 點完餐 餐廳煮好放桌上後
餐廳的服務已經完成
不論你吃不吃 你都必需付費 不然就違法
同理
台大攝影社的同學 在網路訂餐 又在電話確認後
餐廳就開始備料 煮好 放在桌上
不論台大的學生吃不吃
餐廳的服務都已經完成
台大的學生必需付費
不然就違法 要判刑 (沒前科應該是緩刑)
當然 眼前我看過那麼多法律資料
並沒有類似的判例 (我不是法律人)
因此 店家如果報警告詐欺 是否成立 還是要看法官心證
如果法官認為台大學生有錯 那台大學生就必需罰錢兼判刑
然後新的判例也就誕生了
台大校方可能也意識到這件事可能違法 更有可能鬧大
因此就請了一個教授壓著學生去付帳道歉
所以這件事才能善了
不然這件事鬧多大都是可能的
講來講去
我還是覺得店家不該上網爆料申冤
店家應該去警察局報案 寫三聯單
這樣就有好戲可以看了
可惜店家沒有這樣做 就這樣小事化無 實在可惜
又 我也不是台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