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對於小燈泡命案之有感而發

作者: li3wen (smile li)   2016-03-28 23:06:45
(手機排版,文長傷眼抱歉)
今日,似乎又發生了令人全台震驚的命案….
R.I.P
不得不說,這世界真的已經病了,還是病入膏肓的那種…..
這是一個真實社會,而不是你在打打殺殺得積分的虛擬電玩世界耶!
難道你已經真實虛擬分不清楚了嗎?
憑什麼因為你的情緒狀況不穩定,你就可以決定一個小女孩的小小生命!!
而且,殘忍到屍體是散落不完整的!
在我高中公民課程,我洋洋灑灑寫了一篇文章表示我是不支持死刑的,我有我的想法,以
下是我要飲用我之前寫的一部份:
“有一年的司法官特考,口試問道「你贊不贊成廢除死刑?將來當上法官,
承審案件可能面臨是否要判死刑,會怎麼處理?」,有位考生回答 「在某些前提下,可
以廢死刑,例如可改判無期徒刑,但要確保終生監禁,永不假釋,讓罪犯用一輩子償還被
害者及家屬,也可避免萬一誤判而害死無辜人命。」而我覺得一槍斃死,也太便宜那些惡
貫滿盈的死囚了!有些人臨死走前拖很久,又是搶救,又是拔管,死的很辛苦!!那些囚
犯就顯得幸運多了!既然他們這樣柔虐別人的生命,當然要付出相當的代價,豈能那麼簡
單就放過呢?應讓囚犯在獄中工作 ,順便學一技之長,去賺錢好來多少賠償被害人一點
,工作到囚犯死 去為止,另外希望死刑犯器官移殖的要求能放寬鬆些,讓死囚犯能在死
後做件善事,遺愛人間, 造福更多病患重生!
這個「生死之辯」,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答案,但如果將「死刑」解讀成嚇阻犯罪,降低
犯罪率,這樣好像只是「治標不治本」,沒有將病根給醫治!
要創造祥和的社會,應教化民眾不去犯罪!像西方文學所稱道的烏托邦的境界,鏡花緣中
所描述的君子國,那豈止需要死刑, 連監獄法官、檢察官、警察都可以不要了!
實際上,那也只是人們心中的理想國、鏡花園,還是需要一些法治來控制,但是「死刑」
不一 定是個唯一對那些殘惡的囚犯的處置,應該也能用其他的方式去彌補吧!”
套用在今天的事件上,我的立場依然還是不變,甚至我真的認為判他死刑還真是過於便宜
到他了!他把小妹妹冷血用刀子凌虐他小小還不及長大的身軀,而我們司法體制也只不過
是用一把槍,一顆子彈就讓他離開消失在這個世界上,真的會不會太過於便宜到他了?真
的是一命抵一命就這麼簡單的事情嗎?沒有那麼簡單吧!傷害依然還是存在,傷口或許隱約
結疤了,有些時候還是會隱隱作痛吧!如果說司法體制還是判決了死刑,有本事讓他用五
馬分屍的話,或許我還會有點接受度!
我佩服那位女童的母親,當場親眼目睹看到自己寶貝孩子就這樣被人傷害,那種痛,誰能
替她承擔?懷胎十月的寶貝,在一瞬間天人永隔!
在這一刻,慶幸自己可以平平安安活到今天快二十的年紀!
像我這麼愛東奔西跑的孩子,我的父母一定常常替我拉一把冷汗吧!
謝謝上天的眷顧,父母親羽翼下保護,讓我至少還在且平安的!
受害的妹妹,
雖然妳的肉體被一個陌生男子這樣冷血傷害奪走妳才四歲就要跟這個世界說再見,
還來不及長大的小女孩,還沒好好看這個世界的小女孩,
在此希望,一路好走,變成天使慢慢飛!
變了天使就比較不會感覺到那麼痛了!
R.I.P……..
安息吧!孩子
我們對不起妳
沒讓妳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好好的長大
妳的唯一心願
疼惜妳的弟弟妹妹
這是我們台灣剝奪妳的願望
放下一切 隨風 ... 安息
作者: cuteting (cuteting)   2016-03-28 23:10:00
我們家裡有小孩 現在真的出去的時候都牽緊這件事讓每個人都處於緊張狀態!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3-28 23:11:00
這是你的看法 如果我是家屬 我會選擇死刑
作者: abcdabc (LIN)   2016-03-28 23:12:00
我是家屬,我選擇絞刑致死
作者: gigiro (gigiro)   2016-03-28 23:13:00
想到無辜的小燈泡,心就痛
作者: amy6272000 (PoPa)   2016-03-28 23:13:00
所以我支持死刑犯人玩大逃殺啊
作者: Hermanda (樂高)   2016-03-28 23:15:00
我覺得應該讓他求生不得 求死不能 一槍斃命太便宜他了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6-03-28 23:17:00
我怎麼覺得對不起女童沒有給她好的社會環境所以支持死刑的這個概念實在有點矛盾XD 所以你覺得社會環境應該怎樣?沒有殺人犯?還是沒有報復?
作者: lword (Ali)   2016-03-28 23:17:00
大逃殺好像不錯
作者: chokore (chokore)   2016-03-28 23:32:00
我也贊成廢死,讓犯人用生命去賠償家屬,最好生不如死,但電玩?貼標籤?
作者: lan52ag100 (MooT)   2016-03-28 23:37:00
鞭刑
作者: crowAA (小鴨鴨)   2016-03-28 23:40:00
廢死也不能解決問題啊。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6-03-28 23:41:00
整篇.....好啦 分類正確
作者: zooi0917 (楊安到的時候他們已經講/)   2016-03-28 23:45:00
不想繳稅養這些人啊QQ
作者: d000032002   2016-03-29 00:22:00
論述合理!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3-29 00:23:00
.
作者: tw216040 (Romane)   2016-03-29 00:34:00
簡單訴求,毫無緣由剝奪他人生命,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啊...他今天傷害我家人 我他x還要繳稅養他 什麼狗屁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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