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交往四年的前男友分手剛好滿一年
當初是我甩了他(但他劈腿在先)
回家時收到了一大箱宅配
裡面全是交往四年時我送他的所有東西
包括信、卡片、印出來的照片、衣服、玩具
還有我們看過後所留下的所有票根(電影、展覽、另外還有一些車票)
我一邊整理一邊把能撕的東西全部撕掉丟垃圾筒了
其實我只覺得這是一箱垃圾
他把東西都還給我,我也用不到
也許有幾樣東西還算保值,且送人應該還有人要(樂高之類的)
但實在覺得好麻煩啊~
有些覺得丟了浪費,留著又佔空間
然後他還寫了一封信
希望我也能把他送我的所有東西寄還給他
想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會把以前收的禮物都寄回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