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對於相同水桶公告的疑問,所以借用shou0823大的標題發文,感謝:)
看到GE板主於該公告的推文補充,實在讓人感到莫名其妙的火大!
以下擷取自公告文#1M_MoNq1內,GE板主對於水桶天數的說明:
一行文的判決我在解釋一下好了
我桶的都是經過板友推文提醒一段時間仍未改善的
算明知故犯
故以惡意加重水桶論處六個月
(中略)
結論 : 字數這種基本東西 不要讓我抓 讓我動用到板規處理的話一律都是六個月
(後略)
請問GE板主,什麼叫做字數這種基本東西一旦讓你處理就是水桶六個月?
你是板主,依據板規處理違規文章雖然是你的職責,
但你不能夠因為「這條板規很基本」、「這條板規大家都應該要知道」,
所以就任意加重你對該類文章的處分。
其他板友好心推文提醒那是板友的善意,不能做為你執行板務工作的一部分,
如果你不能確定該板友是否明知故犯,你可以先站內信詢問發文者,
可以標記S或鎖文讓發文者知道該文章可能違反板規,
PTT有很多工具跟方式可以讓你確認板友的發文意圖。
如果你真的非常非常痛惡這種明顯沒看板規的發文,
你也可以修改板規,明訂發文字數未滿60字者一律加重處罰。
而不是因為覺得處理這麼基本的板規很麻煩、很討厭,
老子不想再處理這種文章,就擅自判定該板友為惡意發文而隨意加重判決。
另外,板規也不是什麼像尚方寶劍一樣不能輕易動用的寶貝,
身為板主,你依照板規給予違規板友適當處罰,
就算是檢舉姬來申訴你,你也絕對站得住腳,
別像個不小心拿到武器的三歲小孩一樣,隨意而任性的揮舞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