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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 白玫瑰10日號召萬人凱道靜坐
新聞內容:
http://m.news.sina.com.tw/article/20160404/16696615.html
日前內湖殺童案再度引發社會對於廢死議題的討論,「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10日將號召
萬人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靜坐,呼籲政府繼續執行死刑。協會理事長梁毓芳今天(4
日)表示,台灣目前沒有能力談廢死,無期徒刑犯25年後即可假釋出獄,政府根本沒有預
算與人力進行教化,因此,他們反對廢死。
近年來,多次傳出震驚社會的殺童案,日前的內湖殺童案也再次掀起廢死議題論戰。「白
玫瑰社會關懷協會」10日下午2時至5時將舉行「自己的孩子自己救」活動,號召1萬名民
眾上凱道靜坐。
協會理事長梁毓芳4日受訪時表示,希望當天參與活動的大人身穿黑衣、小孩身穿白衣,
每人手持一朵白玫瑰,大手牽小手一起站出來;基於小朋友在場加上主旨就是要還給社會
平靜,活動現場會以演說及撫慰心靈等形式進行,不會過於激情。
梁毓芳指出,被判無期徒刑者25年後依舊可以假釋出獄,所謂的無期徒刑根本是假的,台
灣實際上已經廢死,活動的主要訴求是呼籲政府遵行現行法律,該判死就判死、該執行就
執行,因為台灣現在沒有廢死的條件與環境,沒有人力進行教化。她說:『(原音)台灣現
在為什麼會沒有辦法廢死,第一個,就是說其實我們沒有終生監禁,我們的無期徒刑它是
假的,他是可以假釋出來的,第二個,就是台灣到底有沒有教化的環境,就是把廢死告訴
我們的理由,用 一個數據性的方式還有實務上的方式來作為回應,來告訴大家,台灣現
在目前的狀況,我們是真的真的沒有能力去談廢死,一點空間都沒有。』
此外,梁毓芳認為,吸毒人口不斷增加且年輕化,一個販毒者就足以毀掉數百個家庭,白
玫瑰主張販售大量毒品者應判死刑,吸毒並犯重大案件者應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他們認
為政府若再不面對毒品氾濫的問題,台灣就會淪陷。白玫瑰也強調,毒品犯、隨機殺人者
跟精神病患者並不一樣,一個是罪上加罪,一個是精神上遇到難以克服的障礙,呼籲政府
不要在判決、處遇上污名化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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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藍委修法殺童處死白玫瑰反對、不要再把白玫瑰打成kmt附屬組織了、他們也是反對kmt立
委提案把法律改成唯一死刑、高大成醫師也會上街、高大成醫師是kmter? 他們並不嗜
血他們要的是司法改革、 為了鄭捷開先例!司法為了要免掉死刑,竟然把最高法院的法
律審自動下降變成事實審!
好悲哀的司法啊!司法果然是壞人的好朋友!
永遠都是檢方求處死刑,然後法官最多維持到二審,到最高就會變成有悔意、可教化、精
神有問題,就變無期或有期徒刑了!
為什麼呢?因為警檢看到的就是這些犯人的真面目,不配合偵辦、滿口謊言,等到法官面
前,就馬上變臉掉兩滴眼淚了!是說現在也不用流眼淚,「兩公約」就會讓法官想盡辦法
讓這些人免於死刑判決了!
鄭捷還可以加入生死辯!那死者呢?有機會為自己說一句話嗎?
41刀殺害雇主母女 狠司機再逃死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06/832438/
美今年第11起 喝人血殺人魔服死
https://goo.gl/6KZYmG
在台灣應該會主張精神有問題,不可以判死刑吧!
廢死除了理念,什麼都沒有
http://goo.gl/Cqf2cS
根據自由時報新聞:
(她從鄭捷事件看到,加害者與被害者在法庭的天平已經越來越歪,大家必須要集合力量
,維持這個天平的平衡,避免有下一個受害者的產生。
對於明天活動人數設定的目標,梁毓芳則說,並沒有預估數字,因為這個活動不是動員而
來,而是透過民眾自發性的參與,期盼大家能夠關注。現場安排了許多演唱節目,以和平
、理性為出發點,希望能夠撫慰父母們的心靈,讓大家帶著溫和的力量繼續走下去。)
上街有用嗎?
大家知道「白玫瑰法案」,這是一個由人民提案、由66各藍綠立委共同簽署的法案,它包
含性侵犯無縫接軌、社區治療監控、查詢公告等。
大家知道現在性侵7歲以下兒童是加重強制性交罪嗎?性侵14歲以下就是性交罪嗎?這是
司法院最高法院的決議文。
大家知道以前強制性交罪大概只被判一、兩年嗎?而現在平均都是三年多以上,罪行重大
者,判個十幾二十年的都有!
大家知道高再犯的性侵累犯現在有專區可以關嗎?這些沒有辦法自控的性侵犯,我們可以
讓他們在專區好好「治療」,與世隔絕。
大家知道現在性侵犯要提假釋,如果居無定所、沒有家庭支持、沒有謀生能力,假釋是會
駁回的嗎?
大家知道我們上次0711要上街時,法務部才槍決了六個死刑犯嗎?
這些都是當初幾萬人上街+30萬人連署的結果。如果當初沒有大家的上街,我們現在還在
吵「小朋友有沒有同意被性侵」的問題,小朋友的「意願」問題,我們進步了司法院的門
,我們還在看著報紙生氣,看到更多更可怕的恐龍判決,在電視前面怒吼,但是悲劇還是
一件一件發生。
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誤判,就無法補償。可以說,在所有反對死刑的理由中,只有這一條
有可站住腳的道理,也是廢除死刑呼聲中最能說服人的理由。但現在的情況是,由於DNA
等多項新科技檢驗技術的產生,發生誤判的可能性在司法健全的國家已降到微乎其微。像
在美國,自1976年最高法院裁決恢復死刑(1972年高院曾判死刑違憲)以來,至今近40年
,只有75人被聯邦法庭判處死刑,其中只有3人被處決。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的兇手被判
死刑如執行,是2001年911恐怖襲擊後(聯邦法院)的第一例。上一個被處決的是1995年
炸毀俄克拉荷馬州聯邦大樓、造成169人喪生、680人受傷的恐怖分子麥克維。
在美國,死刑犯的平均上訴期(重新審理等)高達20年!說明美國對死刑謹慎到幾乎不用
的地步。生命當然是寶貴的,但如果走極端因噎廢食,徹底廢除死刑,就必然導致罪犯因
不擔心償命而去殺人。美國的做法目前仍可謂樣板:既不廢除死刑,但又非常嚴格謹慎實
行。
像這次台灣發生的駭人的女童割喉案,根本不需DNA檢驗,因為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
的,女童的母親就在現場,還有路人親眼所見,可謂證據確鑿,不存在任何冤案、錯判的
可能。設想如果台灣廢除了死刑,像這樣公開行兇的惡性殺人犯,就會逃過一死,那麼司
法公正在哪裡?人道又在哪裡?
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死刑沒有嚇阻力 ?在美國,即使反對死刑的學者也承認,死刑有
遏阻謀殺的作用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9884744.A.8F7.html
(根據板規四,心得至少六十字繁體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