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ymath (克萊)》之銘言
: 有些人
: 對於"物品"的所有權與血統的純淨度
: 看得很重甚至更勝於雙方的感情
: 有些人
: 對於"情感"的精神層面是有其不容抹煞的神聖甚至更勝於自身的是非對錯
: 真的很在意
: 那為何
: 不避開這兩種人呢
單純針對這兩句有意見
把自己親生小孩視為物品到底是什麼概念?
我相信願意領養無血緣小孩的人很多 但幫別人養小王孩子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知道這麼大愛的人多不多啦 但至少我是做不到
再說應該也沒有情侶剛交往就去討論將來生小孩需不需要驗DNA
叫人避開這類對象也太不切實際了
回到問題
個人覺得要嘛就法律明文規定 所有小孩出生都要驗DNA確認雙親
只要父親不願驗或避不見面的一律以遺棄罪送辦
就算女方願意自己撫養小孩也應該要得到合理的補償
換這角度想不也是在保障女生嗎
奇怪了 丈夫為啥不能接受別人的種? 這就是不夠愛老婆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4-14 08:46:00good idea驗了就破壞某些女生想保有的小祕密 >////<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6-04-14 08:53:00
1F XDDDDDDDDD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6-04-14 08:59:001FXDXD超經典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4-14 09:08:00我覺得用醫學健康檢查的方式當理由法律強制,也不傷感情吧畢竟很多時候,是真的需要血緣相近的親人進行捐血或器捐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16-04-14 09:13:00不過 這讓我想到當初女板DNA大戰的時候 有人提出例子...當小王是男方親屬的時候...好像是驗不出來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4-14 09:16:00標準的回答是 你不夠信任你的老婆 所以才會支持去驗DNA如果小王是丈夫的老爸時 的確是驗不出來 XDDDD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04-14 09:17:00吵這個到底要幹麻 又沒有強制性
我是不太相信大多數人願意替小王小三養孩子至少生物學上不是這樣子
作者: Cythia520 (今天天氣很不錯) 2016-04-14 09:33:00
小王是男方的爸爸驗的出來喔!之前看過孩子驗出來不肯定是男方的孩子,但肯定有親屬關係,等驗到男方的爸爸DNA的時候,就顯示是男方爸的種,檢驗的方法還有把男方媽的DNA來驗,如過是男方的種應該要有男方媽的DNA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6-04-14 09:34:00愛她 就幫她養小孩
作者: BeelZeBubNo7 2016-04-14 09:45:00
1F突破盲腸了~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4-14 09:50:001F 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KKF (八卦最強優文製造機)
2016-04-14 10:05:001樓是反串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04-14 10:27:001F的人不能信 但是話怎麼會沒人信 那是女板的至理名言 XD不知道的才是新警察吧 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uoCindy (å°ä½©)
2016-04-14 11:41:00如果法律對於老公跟小三的種也會通知老婆的話,強制驗ok啊,至少很公平,不用怕老公死了突然冒出個分遺產的
作者:
id0221 (destory)
2016-04-14 11:46:00一F抓到精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