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小妹新竹人,現在在台北唸大學
大一上沒打工,都靠爸媽生活費救濟(?)
因為剛開學,常常跟同學去買衣服吃好料的
所以一個月父母生活費給約10k
(住宿舍,所以是跟學費一起繳了)
到後來覺得太不上進了
大一下就跑去打工了
還好我考上大學後到大學開學前跑去當了幾個月的牙助妹妹
有相關工作經驗還是比較吃香
薪水也不是從最低工資開始
但因為工時短(一天三小時QQ),所以幾乎每天都要去
這樣也順便減少我沒事就想出去逛街吃飯的行程
現在一個月收入約12k
花費約7.8000
每個月還能存一筆呢
自從開始打工後兩三個月
爸媽就不再資助我了
開始打工(高中升大學前)到現在大二下,我靠著自己賺的錢買了相機、筆電,半年前還
幫自己換了iPhone
哦對了,我電話費都自己付
打了那麼多,也看了很多鄉民的回文
比我們更辛苦的大有人在
但我覺得我一點都不辛苦
我可以用我自己賺來的錢
花在我想買的東西上面(現在花最多是美妝產品)
這種踏實感是讓我覺得我有成長的感覺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