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nsa (科科)》之銘言:
: 推 kkcity59: 養蚊子沒差吧,反正那原本就是遠雄的事情 04/17 10:51
: → kkcity59: 遠雄負責蓋,遠雄負責經營把工程金額賺回來 04/17 10:52
: → kkcity59: 賺不回來是他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巨蛋本體難賺錢 04/17 10:52
: → kkcity59: 所以設計時才會允許商場,並且市府不收權力金 04/17 10:53
: → kkcity59: 即使放寬條件願意投標的人還是只有遠雄一間 04/17 10:53
: 這推文根本顛倒是非吧?
: 哪來的放寬條件願意投標的還是只有遠雄一間
: 原始條件根本不可能賺錢 所以只有遠雄一間投標
: 所以遠雄好棒棒 佛心來的? 根本放屁
: 因為喜歡行賄的遠雄知道原始條件賺不到錢沒關係
: 反正先標下來再說 標下來有幾百種方法可以修改合約 修改設計
: 球場越改越小 商場越改越大 公安越做越差 權利金談到一毛不剩 違約金談到幾乎沒有
: 亂蓋亂搞亂延期破壞古蹟 危害捷運 但是出地的市政府卻沒有任何懲罰的方法
: 連勒令停工都可以用媒體洗風向說是市政府的錯 wtf?
聽說我家這附近不遠的地方呢,有一個捷運共構案,
既然是捷運共搆案,就會有一些是屬於市政府的,
這個案子,聽說是地下室。
後來關於這個地下室的使用權有一個標案,
標案一開始是說要經營超級市場,也有人得標了。
不過得標之後,據說得標的廠商宣稱經營超市會......虧錢,
然後呢,我們台北市政府也很配合的把他改成......健身房。
發現那邊『可能』有問題了嗎?
當初招標的時候其他投標廠商知道一得標就可以改成健身房嗎?
如果不知道,那對其他投標廠商合理嗎?
如果不合理,為什麼他可以一得標馬上改合約?
不過放心好了,一切的一切想必也是和遠雄案為首的案子一樣,
總是有幾個承辦公物人員既沒收錢也沒好處,
卻自願替這些財團,啊講錯了,是替人民大開方便之門,
整個得標後卻可以修改的合約一定經過財團聘用的超強法務整個看過一字一字對過,
務求修到天衣無縫,絕絕對對讓財團,喔不,是讓人民利益最大化,
享有一切權力利益卻讓支出與義務最小化,而我們這些承辦公務員也是配合到底,
寧可犧牲自己的前途也要替財團,啊不講錯了,替民興利,
有這種努力替人民著想的好公務員何患國家不強啊,哈哈哈哈哈。
同場加映也是替財團,啊不又講錯了你看看,是替人民興利的好公務員。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44541
: ps.巨蛋那塊地原本不是台北市政府的 台北市政府花了兩百多億去買那塊地
: 其中有一百多億是和銀行借的 每年光利息就要付1.4億
: 另外就是還有每年6700萬的地價稅也是台北市政府要繳
: 然後大巨蛋因為在市中心 那個商場預估合約期間營收七千多億
: 但是老闆被判行賄罪的遠雄集團卻有辦法改合約改到一毛權利金都不用
: 台北市政府為了這個大巨蛋 被迫欠了一百多億
: 之後五十年 每年還要持續虧超過兩億
: 更慘的是 台北市政府卻連最基本的球場和商場的安全都無法要求
: 就連危害到捷運叫遠雄停工也都是台北市政府的錯
: 老闆被判行賄罪的遠雄集團真的是很會簽合約 很會利用媒體阿
敲合約要法務看,法務要錢請才會替財團看,
媒體要錢去養,沒拿錢養媒體會這樣護航騙我今天剛出社會。
不過網路上不收錢替遠雄護航的我就只能佩服了.......
就像我佩服那些替財團,喔不,是替民興利的好公務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