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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ngling (nikty) 看板: TaiwanDrama
標題: [新聞] 長期讓利陸劇 台灣應重新檢討
時間: Sun Apr 17 23:35:25 2016
http://www.epochtimes.com/b5/16/4/17/n7564442.htm
台灣節目在中國大陸播出的占比不到0.1%,大陸節目在台播出時數卻占三、四成。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表示,台灣沒有任何法律或法律執行效率非常差,幾乎不保護本國影視內容,黃金時段看《後宮甄嬛傳》、《琅琊榜》,對黃金時段播陸劇居然沒有任何限制。強國之所以為強國原因,是台灣提供強國很大的奶水,因為台灣是它最大出口市場,且對它在黃金時段播出跟播映時數,幾乎不做任何限制。
「我們餅這麼小還割這麼大塊給別人,別人餅那麼大只分屑屑給我們。」羅世宏表示,台灣長期讓利給大陸,已經到必須重新檢討的時候,或作為反攻談判的重要協議。目前包括台灣、香港、澳門,都在大陸的「境外節目」定義當中,境外節目又有配額、指標限制,因此當台劇要進大陸,他們就會說,他們做出來的節目太好看了,現在根本不買台劇或台灣娛樂節目。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指出,強國《中國好聲音》一集製作費是新台幣3,600萬元,《我是歌手》一集7,600萬元;台灣《華人星光大道》、《綜藝大集合》100萬元就算是大製作,跟強國節目差20~40倍。這就是當前本土文創產業所面臨最大壓力,希望從產業政策、國家戰略位置思維來看,在強國文化不斷入侵情況下,給本土文創產業、文創傳輸平台一個機會。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祕書長陳依玫說,過去很多國家政策發展過程中,包括討論數位匯流,很多都著墨在頻寬技術,沒人認知內容才是最重要環節。這幾年因為中國市場非專業因素,甚至用口袋戰略斷台灣的根。我國一齣劇如果做得好,中國就照後面字幕roll card把整組製作人員挖走,斷台灣的根,台灣連製作團隊都沒了。為什麼不留在台灣,而選擇對岸?因為在台灣領5萬元,在對岸也領5萬元,但單位是人民幣。
大陸用配額限制打壓台灣節目
大陸用配額限制,然後說沒有對台灣市場造成衝擊,是因為台灣節目比不上《紙牌屋》或《來自星星的你》。陳依玫指出,過去衛星頻道是亞洲地區台流創造者,是引領風潮者,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台劇影響力很大,但這幾年面臨的競爭如《琅琊榜》等投資非常高,影響台灣內容業者生存發展。
羅世宏表示,2006年監察院說產業已經空洞化,很危險,而至今又過了10年。從有線電視上看到的陸劇、韓劇、日劇、歐美劇遠遠超過台劇。台灣是中國大陸電視節目海外出口的第一大市場,占了三成多,台灣可以對它實施貿易制裁。在台灣MSO戲劇總播出時數中,陸劇超過韓劇、日劇,差不多已占四成,這已經違法;只是透過稽核調查處分很困難,因為NCC、文化部互相推來推去。
羅世宏警告,NCC如果不重視這些問題,未來沒有台灣的傳播產業可管,因為內容都不是我國自製的,只是播放平台而已;NCC如果真的不管,就只需要公平會,不過公平會所考量的純粹是法律與經濟觀點,而沒有考慮到傳播與文化認同及文化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