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無法無天!殺警案才剛被重判 2「劊子手」再動手砍人
新聞內容:
今天(21日)清晨6點多,台北市南港重陽路一間汽車旅館發生2名男子遭2車人馬砍傷事件
,目前經警方追查,已成功逮捕3名嫌犯,但令人驚訝的是,其中2名嫌犯竟然就是夜店
殺警案中,擔任「行刑手」的廖嘉俊、苟桓銘。2人日前才剛被判刑,現在又再砍人,簡
直毫無悔改之意。
前年9月間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中的殺警案,警員薛貞國遭到66人圍毆致死,其
中竹聯幫天龍堂的苟嫌是「劊子手」之一,當時他持紅龍柱凶狠猛擊刑警薛貞國致死,
接受警詢時還一度裝可憐放聲大哭,裝傻否認自己殺人,而日前他才剛被判處12年重刑,
不料今天又涉入南港摩鐵砍人案遭逮捕,簡直目無法紀。
新聞連結:
http://www.nownews.com/n/2016/04/21/2071549
心得:
我真的不懂,殺了人不判死就罷了,才判12年算什麼重刑?!
殺的還不是一般人,是警察啊!那警察完全白死了啊!到底算什麼啊!!!
現在這台灣社會不是毫無理由砍人的瘋子,就是不把警察放眼裡的惡棍流氓
我覺得那些沒把殺人犯判死刑的法官,之後讓這些殺人犯再度回到社會上
後來又導致其他無辜人被殺害或受傷,這些法官算不算是間接殺人犯?!
如果這些殺人犯因為被釋放出來而又傷害或殺害其他人
這些法官是不是也該被判刑呢????
犯案地點就在警察局旁,還不是派出所,是警察局啊!!!
警察已經保護不了人民,法官也治不了壞人,對於在台灣生活我真的感到越來越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