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XD (XD)》之銘言:
: 最高法院新聞稿
: (最高法院今日駁回捷運殺人魔鄭捷上訴,死刑定讞,合議庭庭長陳世淙在宣判主文後,
: 特別解釋維持死刑定讞的理由。
: 首先,法院認為警方在現場拘捕鄭捷,是現場被捕的現行犯、罪證明確,而他行兇時沒有
: 《刑法》第19條所述的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讓他可以減免刑責。而他犯下的罪行,案情
: 嚴重,若不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
: 法院又強調台灣目前仍維持死刑,鄭捷所犯的罪行符合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的「最嚴重犯罪」,情節也達最嚴重程度,判死
: 並無不當。
: 台灣社會目前熱議是否取消死刑,法院認為是否廢除死刑為公眾的言論自由,應相互尊重
: ,廢死需全台達成共識,並經過立法進行,雖然聯合國的兩份公約是以廢死為目的,但法
: 院仍應依法審判,不能迴避。)
: http://bit.ly/1VFwMFJ
: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的回應
: (林欣怡在臉書寫著,看到最高法院的新聞稿,只能說驚呆了,這些法官寫出這樣的法律
: 見解,不會覺得臉紅嗎?你們的法官同僚不會受不了嗎?
: 林欣怡指出,對於鄭捷的死刑判決,她覺得不是對鄭捷的否定,而是司法界對自己的否定
: ,政府對自己職責的否定。
: 林欣怡表示,我們否定人有改變、向善的可能行,我們否定台灣能容得下一個有可能向善
: 的人的可能性。排除、排除、排除,僅僅只是將所有的壞人排除,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
: 我們容忍政府用排除的方式來卸責,我們就給了政府無能的正當性。)
: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60422/20160422669329.html
如果大家對我的ID有印象,應該知道我是支持廢死的
而我支持廢死是因為冤獄問題
對於鄭捷判死,以個人的立場而言
鄭捷案沒有冤獄可能,所以不會覺得他可能像鄭性澤一樣其實是無辜的
在法庭的審判沒有什麼問題
加上我不用擔心萬一鄭捷出獄之後再犯,我在捷運上會被他砍死
所以我有點"慶幸"他被判死
不過如果以支持廢死的立場,我雖然沒有全盤贊同
但也不否認,我也有跟林欣怡一樣覺得"可惜"
然而,容許開幹我不站在加害者立場之前
請聽我幾句,聽完再噓也無妨
說到惡人向善,我想起一部電影叫"發條橘子"
故事主角Alex是個劣根性並且無惡不作的混混
他入監之後,政府進行了一項實驗計畫
內容是將劣根性的犯人綁在椅子上看霸凌、強暴的影片
並且在看影片的時候注射藥,讓他們對於犯罪感到恐懼、噁心
從此,Alex只要想犯罪,身體就會不舒服,因此無法犯罪
(這就是古典制約理論)
(其實發條橘子的主題是自由意志,但與鄭捷無關,所以這裡不討論)
回到鄭捷這件事情
在說鄭捷該死之前,先想想為何鄭捷會殺人,為何會做出至少大部分的人不會做的事
用最簡單的方法來講,就是他的思想、理念跟大家不一樣(中二也是種思想)
如果用很唯物論的角度看,就是他大腦裡有些神經元跟大家的不一樣
(每個人的都不一樣)
所以他會在那個時空背景之下犯罪
假設今天政府像電影裡面一樣,有辦法改變人的思想
或者有種魔法,只要施在鄭捷的頭上,然後"噹~~",鄭捷從此成為良民
他未來任何犯罪的可能性也一並被消除
那我們該不該讓鄭捷回歸到社會??
如果以效益論的觀點來講的話
他回到社會可以投入生產,也是助於社會經濟發展
以報應理論來講的話
這個良民鄭捷已經在思想、行為上與以前那個殺人鄭捷不一樣
用非常魔幻的比喻就是已經是不同的靈魂
如果存在所謂的靈魂互換,並且可以證明,那假設鄭捷的靈魂跟某個良民互換
我們還會要槍斃這個叫"鄭捷"的軀殼嗎?? 我想應該是不會
因為我們想報復的是那個犯罪的靈魂、犯罪的思想、犯罪的行動
如果現在的鄭捷身上完全抹去這些因子,那報復這個人是沒道理的
總結以上的觀點
如果政府有辦法將鄭捷洗心革面,有辦法根除他任何想犯罪的念頭
那我認為,斃了他就只是把不受社會喜歡的人抹去,的確不是最好的選擇
但現實就是無法保證鄭捷有辦法不再犯
再加上要讓他不再犯的成本可能高出斃了他的多上許多
可能死刑就跟活人獻祭一樣,也許是目前可行的方法裡最好的吧
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