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laplace (中壢吳建豪)》之銘言:
: 各位覺得選票需要因應身分地位而有所區隔嗎?
: 例如:
: ....等, 諸如此類, 可以壘加
: 例如一個只有高職機械科畢業的20歲男生, 有兩年工作經驗, 在校取得世界車床冠軍,
: 他的選票價值=1+2+3=6張, 相當於6個一般人
: 不知這樣的選票修正是否合理?畢竟學歷好, 出社會久了, 甚至有出國比賽得名,
: 眼界一定會比較開闊, 也才會知道國家真正需要什麼, 也不容易被操弄, 給他們
: 選票更多的價值賦予更高的責任感覺也是應該, 而不會將國家重擔讓一些沒出過
: 社會的學生一起決定, 給有能力判斷是非的一群人更多的能力來決定國家未來,
: 畢竟這群人才是真正懂得思考的一群, 既能夠全民參政不像香港那樣選委制,
: 又能夠賦予有能力的人更多的決定權, 不知這樣是否合理?
你的做法有很大的瑕疵,
最大的瑕疵就是會變成記名投票,
因為為了你所說的身分地位加權,
選票就一定得記名才知道這個人是誰,才有辦法加權,
但是現在普遍的做法都是不記名投票
所以是不可能成功。
不過改選制一直有不同的意見,
例如有一種波達計數法
首先,投票方式改成依喜好順序排列,
可以設定排序在第一的可以加權最多,排序第二加權較少
例如有三位候選人,
A B C
所以選民要依照喜好順序寫 1 2 3
分別代表第一首選,第二首選
我們可以設定1的加權分數乘以2
2 的加權分數乘以1
3 的加權分數乘以0.5 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獲得最多第1首選的人一定會贏,
而是會考慮所有的票數的加權結果,
如果某個候選人很極端,
很多人將他排在首選,也很多人排在最後一位,
那他也有可能不當選,
因為最後的加權分數不一定是最高
這樣的投票加權方式比較符合不記名投票的精神,
而且顧慮到所有人的喜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