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為專版好少人,只好先來這問,謝謝
因為我伯母拿最近發的綜合所得稅單來問我,
我也一時看不太懂
因為國稅局寄來的是,常年臥病在家的"伯父"
伯母62歲(任職於政府單位,非公務員,是勞工身份)
伯父70歲 (常年臥病在家,十年就已退休,無任何在外工作,每天在家)
納稅義務人;伯父
無任何股票,股息之類的,無當人頭戶
所得人:伯母 <<真正有賺錢的人,
所得人公司;伯母的公司 (任職於政府單位,非公務員,是勞工身份)
所得人全年薪資所得:伯母 58萬
納稅義務人;伯父需繳約5200元
我比較納悶的是為什麼繳稅義務人是"伯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