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6-04-27 22:23:04
※ 引述《bleat (spiderman)》之銘言:
: 推 nanaling: 我講個論點想聽聽看你的意見:我們都是自由是基本人權, 04/27 04:25
: → nanaling: 但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同理,生命權是否也 04/27 04:25
: → nanaling: 該建立在不危害他人身命的前提下?白話點說,不尊重他人 04/27 04:25
: → nanaling: 生命的人,是否有資格或有權利享有生命?先不討論死刑 04/27 04:25
: → nanaling: 執行層面、以及誤判等等問題。就我剛講的相對自由的概 04/27 04:25
: → nanaling: 念,不知道你怎麼想? 04/27 04:25
: → nanaling: 我每次想到這裡就卡住了 04/27 04:26
: → nanaling: 其他廢死的理由我大致認同,但這這點原則想不通 04/27 04:27
: → nanaling: 無關報復,只是概念(就像別人侵犯我的自由不代表我可以 04/27 04:28
: → nanaling: 侵犯他的自由) 04/27 04:28
: → nanaling: 「每個人都有生的權利」是否應該建立在不侵害他人生命 04/27 04:29
: → nanaling: 的前提下? 04/27 04:29
: 推 nanaling: 若是那廢死好像邏輯不通。若不是,違背那又跟沒人有權利 04/27 04:30
: → nanaling: 侵害他人生命 04/27 04:30
: → nanaling: 那又違背沒人可以侵害他人生命* 04/27 04:31
: → nanaling: 上面打字錯亂 04/27 04:31
: → nanaling: 若能說服我這點就好了。其他執行層面我倒覺得是其次 04/27 04:32
: → nanaling: 但一直沒對話的機會啊(之前都在戰的文章無法討論)拜託 04/27 04:33
: → nanaling: 原po回應我 04/27 04:33
你會卡住是正常的
因為如果從平等與權益的觀點切入
那麼我無法多說什麼
你只是在問我黑與白是兩種顏色嗎
我只能回答你:是的也不是的
黑色之於白色 白色之於黑色
他們是不同的兩色但也是同一色
黑色無法單獨存在 白色也無法單存在
就像自由與生命權對於社會而言
也是一樣矛盾的東西
我們保障生命權勢必限縮人們的自由
我們保障自由勢必限縮人們的生命權
但是假如你跳出這個框框
去思考那麼到底怎樣對社會才是最好的?
也許可以得到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在一個更美好的世界裡
人們對於犯錯的人會具有更大的包容心
對於一個犯錯的人社會對於他的教化應遠高於對他的懲罰
英文中監獄的正式名稱是
Correctional Facility
翻成中文就是矯正機關
我們的的監獄主管單位也叫矯正署
矯正理應是監獄所追求的最大目的
有許多國家曾經針對死刑與重案犯罪率做統計
在我所查過的資料之中
大多數得到的結論是死刑和殺人犯罪率並無必然關係
而少數幾個國家或地區統計的結論是死刑與殺人犯罪率呈反比
台灣也有從1988年到2014年的死刑執行率與暴力犯罪率的統計
結果也是呈反比
治亂世用重典嗎
數據告訴我這句話是錯的
數十年來世界各國數百份實證研究皆發現基於嚇阻理論的刑事政策
單憑提高刑罰就算增加執行最嚴厲的刑罰如死刑
也並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反而有輕微提高暴力殺人犯罪率的反效果
對於犯罪者你的看法是什麼?
在我的看法裡一個人從一個可愛的小嬰兒
變成一個殺人犯
他是生病的
某種心理或人格的疾病
這中間有很多環節是可以探討的
因為人類是具有群居性 合群性 社會性的動物
沒有人的行為會單獨來自於他自己
你所思考的所做的皆出自於你的社會 家庭 教育..等等
於是當你犯錯時將結果單獨歸因於你
我認為這是不對的
所以如果你圍繞在平等與權益
自由與生存權那是繞不出來的
或許我們可以從發生的過程跟結果反推回去找答案
我完全贊成廢死必須搭配終生監禁
但更重要的是監獄必須發揮教化功能
只有教化才能降低犯罪率
否則監獄只是一個技能專精班而已
每個犯錯的人進去學會更好的犯罪技能
出來後再犯
我們的社會會更和諧嗎?
當初發文時我想提高回文率
我的目的達到了
謝謝回文的每一個人
我不是廢死團體中的一員
我的言論只代表我自己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27 22:29:00
反串?說死刑對殺人案不具嚇阻力是錯誤的。美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David Muhlhausen曾就此在參議 院司法小組聽證會做了「死刑嚇阻犯罪、拯救生命」的證詞:九十年代美國Emory大學的Paul Rubin等三名學者,對美國3000個城鎮20年間的犯罪資料研究展示,平均執行一次死刑,可挽救18條被謀害的人命。在美國,即使反對死刑的學者也承認,死刑有遏阻謀殺的作用。 上述三名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6-04-27 22:29:00
沒辦法反駁別人 先掛一句反串就對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04-27 22:33:00
"死刑對殺人案不具嚇阻力"在研究方法上可以分0或1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27 22:33:00
政府在整件事上有很多事情可做但根死刑不衝突吧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04-27 22:34:00
或是可以年份程度分出差異,所以我覺得要看研究方式要把人養到大大一整隻耗費的能源是很多的,如果能搭配終身不假釋+有工作產值的話,廢死會有較高經濟效益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6-04-27 22:36:00
她說的那連結其實都過時了應該說內容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27 22:36:00
不探討被告所隱藏的教育與犯罪防治問題卻題說是死刑的問題?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6-04-27 22:43:00
http://goo.gl/C7BjhB這篇兩邊的立場都整理得很好 僅供原PO參考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4-27 22:57:00
你關於自由跟生命權矛盾說法,本身就很有問題了另外關於死刑與殺人犯罪的關係,這方面的研究通常也有極大漏洞另外,關於『沒有人的行為會完全單獨來自於他自己』,這種完全否定自由意志的論述,也是非常有問題的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6-04-27 23:04:00
樓上的理解可能錯誤了這句話其實並不否定人的自由意志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4-27 23:35:00
http://goo.gl/JsgmQp 這是關於我所說的,有關死刑與殺人犯罪的研究,可能發生的謬誤,參考一下吧
作者: sun0331 (小桑)   2016-04-27 23:36:00
覺得這個社會好噬血,用殺戮解決殺戮,殺人、被殺、自殺、萬眾期待別人被殺。永遠不去理解失控的人然後重蹈覆轍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4-27 23:37:00
廢死的學者往往看到殺人犯不懼死刑,卻忽略了死刑對於其他犯罪的嚇阻,尤其是當他們有可能殺人卻選擇不殺的時候樓上,你這種話對推廣廢死而言,只會是阻力而已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27 23:46:00
1975年美國艾爾力克(I. Ehrlich)教授做出第一篇開創性研究開始,美國已經累積了數百篇相關研究。多數是證實死刑有嚇阻力、有辦法反駁那些登在國際期刊的paper嗎? 請問廢死聯盟對無期徒刑假釋後高再犯率廢死又有何建言?沒有!監獄教化與再犯率的問題還是支持死刑的點出的?還在借個案扯廢死不覺得臉紅嗎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04-28 00:11:00
謝謝你的回答,雖我覺得完全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XDDDD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28 00:13:00
廢死在台灣除了理念什麼都沒有、有對政府提出什麼犯罪防治的建言嗎?沒有!終身監禁不準假釋是違反兩公約的酷刑、所侵犯的人權不會比死刑少!台灣死刑都是求其生而不可得才會判定的、法官都憐憫被告境遇判無期徒刑不去探討背後原因政府還有什麼需要做的以防下個受害者卻檢討死刑?不覺得臉紅嗎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04-28 00:14:00
你一直要我跳脫來看,但你後面講的那些我根本都知道啊,而我想問的卻被你「跳脫」了表示這個問題對廢死支持者而言也是無解嗎?,所以跳過不討論。你所謂的反推也完全沒有推出什麼答案耶....讓我有點覺得我拋出的問題被你拿去偷渡你想講的事情了。跳掉我的問題結果大部分篇幅還是在闡述你自己的理念...我更寧願你直接說「生命是最高的價值,在某些前提上,即使一個人傷害了別人的生命,仍應享有生存權」之類的~至少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不是一直跳過跳過=_=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6-04-28 00:23:00
你的問題如果單純是自由與生命權的關係 那麼我無法回答無法回答也是一種回答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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