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房屋續租問題 (文長)

作者: singing0726 (小笨狗)   2016-04-28 03:12:19
嗨大家好
目前在外租屋遇到一些問題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意見
我現在的住處是和朋友一起租的 她是我的二房東但和我簽合約的是她媽媽
這間房子是她們家長期承租的 但是去年她父母想搬到老家住 而我朋友不肯
所以就留給我朋友住讓她自己找人合租分擔一點
住在這間房子的人有我和朋友 朋友的男友 朋友弟
去年因為我發生了一些事所以從家中搬出來住
當時因為太匆忙根本來不及找房子
所以我朋友便先收留我住她家 之後我們簽合約決定一起成為室友
沒想到一時的衝動反而讓我們的友誼備受考驗
剛開始大家都相處很融洽 但是到後來整個變調
她弟時常帶女友回家住 讓我覺得很不習慣
我可以接受偶爾過夜 但是住上大半個月甚至更多我真的會受不了 而且她弟女友對我也
不太友善
但我還是忍了很久才跟朋友提這件事
剛開始的幾天有改善 但是我只清靜了幾天她弟又帶女友回來住了
前前後後我跟我朋友反應過了兩次
但最後還是沒改善 我也懶得再跟她溝通了
每天下班回家我就是躲房間 不想跟她們多相處
反正租約到我就要搬走了
最近因為租約快到期 正在思考怎麼跟室友說的時候又發現了一件事
我同事們一直問我明明是租家庭式的房子怎麼一個月還要7000塊這麼貴
我本來也沒想這麼多 因為看外面套房一個月好像也要六、七千
但是仔細一算 才覺得自己有點被坑錢了
我們房租一個月是19000
共四人承租19000除4=4750
朋友另外抓2000當作是水電瓦斯費
瓦斯一個月2桶約1500 水費2個月約500
但那天我去查了電費 我們2個月的電費也才800塊
這樣加起來水電瓦斯根本不到1000塊
雖然當初我朋友有說每個月的水電費會多退少補 但到現在一個月都沒退過 而且我還常
常沒熱水洗澡
現在越想越覺得自己太相信朋友了
要不是我自己去查 不然我可能都不知道原來自己付了這麼多冤枉錢
但是講了這麼多 我目前最苦惱的就是我該不該跟我朋友要回我多付的那些錢呢
每個月多付1000一年下來也要12000
對我來說也不是個小數目啊
只是很怕講了就會撕破臉當不成朋友
版友們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QQ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6-04-28 03:15:00
不用要了,直接搬走朋友也不用當就是我討厭偷偷坑朋友錢的人,遇過2個,都懶得撕破臉直接斷絕聯絡也不用糾結要怎麼說或是聽解釋要不要接受之類的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4-28 03:17:00
這種不叫朋友好嗎…請自行過濾不要隨便一個人都認定對方是朋友
作者: fanbltop (快樂叢林鳥)   2016-04-28 03:43:00
都坑你坑得理所當然你還當他朋友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28 03:49:00
這種不撕破臉 還想繼續跟他做朋友 你有問題嗎....
作者: bigmouth09   2016-04-28 04:09:00
重點不是你會不會破壞友誼,而是你們之間友情還剩多少?一廂情願把對方當朋友,對雙方都不好...
作者: emmahcc (A瑪)   2016-04-28 05:35:00
既然已打算要搬走就不是「續租」問題了吧?已付出的錢不用要了、也要不回來,趕緊走人淡聯絡吧!
作者: sober921 (鎖勃)   2016-04-28 05:37:00
不用要,也不用撕破臉,但是停止任何金錢往來,把他歸類為不重要的朋友
作者: littlebethy (蜜烏龍)   2016-04-28 07:19:00
我不會講耶、當初貪方便的是自己、吞下去就算了
作者: winnielin28 (小維尼)   2016-04-28 07:38:00
快點看房搬走比較實際,免得“朋友”先撕破臉勒令你短期內搬走頂多要有心理準備,搬走前清算還會算上一筆,快思考怎麼清算才合理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6-04-28 07:52:00
我還是會清算耶~但要不回來就算了記得證據備齊再談,反正以後也不當朋友了,就清算吧
作者: fang666 (大海中的淚眼魚)   2016-04-28 08:11:00
照原po的意思,應該是7000一個月全包吧??如果真的要算清楚,那19000房租,是要按你們使用的房間比例大小,是套房或雅房下去算,不是直接除四那除了水電瓦斯,有沒有第四台網路?另外,800是冬季電費,夏季你們吹冷氣嗎?吹的話,那電費是很可觀的房子是一定要搬,因為朋友弟帶女友回家的行為你沒辦法接受,但是否有被佔便宜,要不要撕破臉,可以再多想想另外外面6.7000的套房,除非是房東自己隔間出租,不然幾乎都是什麼都不包的
作者: Chiehx (誠)   2016-04-28 09:23:00
就已經付出去當初講好的租金跟費用了,難道要討回來嗎?租約到就搬走,End。
作者: chattebelly (肚肉)   2016-04-28 10:44:00
是不用撕破臉,只是這個朋友也不用要了。她真的有說什麼你再提出這些問題就好…甚至什麼也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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