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台灣人理盲濫情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但看一堆聖人推文真的很有趣,
我們先來定義一下「賣肉」這個行為好了,
廣義來講,就是利用自已身體來賺錢,對吧?
來看看有哪些職業是利用自已的身體來賺錢
例如Show Girl、模特兒、八大 等等這些都是所謂的賣肉行業,
只差在有些是 可以看不能摸(也有可能只是普通人開不起價而已
ex:名模配富豪、飯局妹)、
有些是可以看可以摸。
所以邏輯上來講,這些都應該是會被歧視的行業啊?
但光鮮亮麗的SG、MODEL,通常是多人追捧的對象,八大就會被歧視?
所以這根本不是賣不賣肉的問題啊,
而是賣的高不高明和職稱的問題而已啊,科科
補充連結,這是關於在荷蘭可用性交易支付駕訓學費的一個法案新聞連結:
http://goo.gl/EaDG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