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收到薪資條
打開一看 驚為天人 竟然不符合勞基法
也因此讓我萌生退意 先說說我的狀況
未滿三個月新鮮人 工作為業務助理(家族企業) 辦公室有四位業助
在前兩個禮拜 有一個業助姐姐 她工作已滿兩年
因為家裡突遭變故 就沒來上班了
想當然她的業務就落在其他兩個姐姐身上
因為我只來兩個月所以我就做自己原本的事
但是在收到四月份的薪資條時 發現並不符合勞基法
覺得自己蠻受傷的 不敢說自己績效好 但是連最基本的最低薪資都沒有達到
一周40個小時也都有出勤
因此後來決定離職
早上打電話給總經理(還在工作蜜月期 對我還不錯)
先跟他提到薪資問題 他只說:真的喔 這狀況我不知道 我不可能去看每個人的薪資
又說我不能禮拜一走 要等到他找到人才可以走
同事姐姐也說如果直接走 很自私 她業務量會爆炸 等於背了兩個人的業務
但是我都已經被公司糟蹋 也跟一開始說的不一樣 心已死QQ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1.管他的 公司不合理的對待 我為什麼要為他著想 等他找到人我在走
說真的我一天都不想再待
2.職場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職場就是互相 多留個幾天讓大家有準備
於情於理都好
PS:已爬過文 未滿三個月不需提出離職預告 想走可以直接走
補充這是我三四月的薪資條http://imgur.com/a/8Wmyi
作者:
ohmik (Ohmik)
2016-05-07 16:43:00我會直接走 誰知道他什麼時候找到人
作者:
pockpock (喀!喀!喀!)
2016-05-07 16:44:00不符合勞基法??公司不合理的對待?好空泛~可以說詳細點嗎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6-05-07 16:44:00選1 日後不會相見的
作者:
naziki (某N)
2016-05-07 16:44:001. 直接走吧, 對方不仁, 己方不須有義
作者:
maousama (中二病發作)
2016-05-07 16:45:00你說了,所以可以馬上走,畢竟同事八成不會有好臉色
作者: a104r (Ching) 2016-05-07 16:45:00
我覺得偏向2比較好,但你可以反應薪資問題,看主管怎麼說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6-05-07 16:46:00
妳管那些奴隸幹嘛?還不快逃?
作者:
sinty (wind)
2016-05-07 16:49:00薪水沒有20008嗎?
作者:
memorio (就是這樣喵)
2016-05-07 16:50:00同事感情好大概一個禮拜不能再多
作者: aries7441 2016-05-07 16:51:00
沒有最凹,只有更凹。遇到這種還不跑,傻了嗎...
作者:
hope314 (嗯?)
2016-05-07 16:53:00這薪水太扯了....
作者:
SVXQ (小王子)
2016-05-07 16:54:001 同事姊姊業務量爆增是公司的問題 不關你的事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5-07 16:54:00你直接跟他說之前薪資補齊可以再呆一個月,不過離職前七天要預告,好像也不能想走就走喔喔,更正,原來你未滿三個月,直接走吧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6-05-07 16:55:00
讓姐姐背2個人業務是公司的問題 與自私無關
如果不能調就走,同事姐姐不自私的話,拿個兩萬來花花,不然生活費怎麼存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6-05-07 16:56:00
而已 20k的左右的工作滿地都是根本不差這間
薪水太扯 面試時沒先問嗎 直接離職了管他有沒有找到人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6-05-07 16:56:00直接走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6-05-07 16:57:00走 遇到慣老闆還替他們著想幹嘛
作者: ninet (志為人賢) 2016-05-07 16:58:00
我覺得要談好一個明確的日期再離職,江湖道義要顧一下
1.然後要說因為不符勞基法走,如果姐姐還覺得是妳的問題那就是他太奴,這種人脈也不是很重要
作者:
lien ( )
2016-05-07 17:00:00有幫你保勞健保嗎?未滿三個月可以直接走 不要被經理恐嚇了如果他十年後才找到人你不就要待十年才能走
作者:
qaq12345 (阿伊屋ㄟ喔)
2016-05-07 17:02:001
作者:
sean47 (●)
2016-05-07 17:03:00這什麼薪水…
作者:
MCgirl (MCgirl)
2016-05-07 17:05:00跟他說 你要養家 有還錢壓力 繼續待會影響生計
作者: cheeeun (嘖嘖) 2016-05-07 17:05:00
直接走
作者:
wen2233 ( ̄///▽/// ̄)
2016-05-07 17:06:00新水太少了
作者:
yannjen (修女也瘋狂)
2016-05-07 17:08:00我會選2,順便找新工作(請假去面試),至少空窗期還有錢
作者: chto (托特) 2016-05-07 17:08:00
直接走人+檢舉。
作者:
st770831 (GREEN)
2016-05-07 17:08:00說你懷孕保證每間公司都不會留你
作者:
yy27536 (VVita)
2016-05-07 17:08:00但你是第一次收到薪水條嗎?還是你四月報到沒做滿一個月呀?薪水這樣也太誇張...
薪水不是剛報到的時候就談好了 為什麼領到之後還有疑問
作者:
WRS (methinks)
2016-05-07 17:10:003.投訴勞工局,走人
可以保存相關證據告到勞工局,有留案底對自己也有保障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6-05-07 17:12:00下禮拜一嗎 那就給他兩天啊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6-05-07 17:13:001 就當沒做過這份工作
作者:
Kcrys (小米蟲)
2016-05-07 17:13:00直接走 留下來人家也只會用「快離職了」的態度對你 而且也沒什麼要交接的吧
這個薪水太扯 但我也是屬於很重視職場人情的,會請公司算時薪給我,再多做一兩週
作者: grimnir158 (8-1) 2016-05-07 17:15:00
不懂離職自私在哪 這是工作又不是學校分組報告
作者:
lien ( )
2016-05-07 17:16:00我可以偷問一下加班2.26是小時嗎??
作者:
lien ( )
2016-05-07 17:17:00加班2.26小時加班費585元 這個加班費時薪有點頗高??
作者: L90156 (【D】) 2016-05-07 17:17:00
社會新鮮人...? 你的選擇將直接左右你到底是不是奴。
作者:
westfant (westfantasy=愛滋)
2016-05-07 17:17:00是我會說再多做一週讓他找人,仁至義盡
作者:
ERDDD (err)
2016-05-07 17:18:00111111
作者: L90156 (【D】) 2016-05-07 17:18:00
建議直接走。自己思考就知道,工作缺人手是你還是公司的
誇張的薪水,完全沒有需要待的理由他們不給你臉,你也不需要在乎他們說的話
作者:
Nyaowan (水上å¾ç¶æ©é§•åˆ°)
2016-05-07 17:20:00建議你離職原因要調整下 不要太老實比較好走~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5-07 17:20:00含加班費還不到二萬 XDDD,這還有什麼好考慮的~直接離職手續
作者: L90156 (【D】) 2016-05-07 17:21:00
問題? 自私論不過是想找個共同的敵人發洩罷了。就不敢反抗上層,找個菜的來虐,但這些都跟你的需求待遇都沒關係就是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5-07 17:22:00辦一辦,記得拿離職證明,日後不相干~
作者:
m770613 (Wally)
2016-05-07 17:22:00直接走,不要怕,別幫她們想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6-05-07 17:23:00不用怕問什麼前主管啦,面試時就說上一間不符勞基法就夠了
作者: L90156 (【D】) 2016-05-07 17:23:00
不需要因此被受影響,且出去再會極為渺茫,不須理會。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5-07 17:26:00這種爛公司又未滿三個月建議不要寫在履歷上,沒任何幫助,這樣就不會有打去前公司問的問題,要離職證明只是要斷乾淨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6-05-07 17:28:00你跟同事姐姐說,我知道我離職的話妳工作量會變大,但這是公司的問題,違反勞基法、說話不算話,薪水這麼低我怎麼生活?我沒辦法負擔生活開銷欸你要幫我嗎?然後一邊快要哭的樣子。第二天就離職,別管他們。
作者:
lynnqoo (MOMOMOMO)
2016-05-07 17:29:00也太少了 直接走吧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6-05-07 17:29:00
都可以啦 幾天而已 直接走比較不尷尬啦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16-05-07 17:30:00
1這薪水好恐怖,哪個縣市
這個薪資 沒去檢舉他他就要偷笑了 還好意思叫人多做幾天
作者:
miney (午夜之子)
2016-05-07 17:34:001,態度可以和緩但是要堅定,離開就是了他們講的全都是屁話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6-05-07 17:34:00這種公司你千萬不要說多留幾天,因為可能扣住你薪水不給,既然不投訴勞保局的話。還有這工作很短,可以不用寫在履歷上,反正應該加不了分。
作者:
heidicc (海蒂西西)
2016-05-07 17:34:00太扯,直接走+檢舉
如果是我 我會繼續做,因為我做過更累的,諸如作業員,技術
當然自己的權益要爭取,資方也需要守法,但還是要思考清楚
作者:
bllove (奇洛)
2016-05-07 17:38:00直接走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5-07 17:38:00下一間就不要寫這間公司的履歷走+檢舉,一定要檢舉
同事的薪水一定比你多啊。才能忍受。錢少就走慣老板當你免洗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5-07 17:40:00不檢舉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就履歷不要寫上這間爛公司就好了,反正也做不久
作者:
Jimpen (Jimpen)
2016-05-07 17:41:00拜託檢舉不要讓下一個人受害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5-07 17:41:00基本工資就是20008,違法就是違法,管他在中部還是南部
作者:
bnd0327 (阿噗噗)
2016-05-07 17:42:00污辱人的薪水
作者:
owlcute (cuteowl)
2016-05-07 17:44:00直接走+檢舉,你待越久越難走,誰知道主管會不會真的找人來替補,根本在空口說白話,別傻傻當好人,職場也不是給你交朋友的,先顧好自己好嗎
我自己的經驗是如果在意情面委屈自己的薪水,最後反而什麼都拿不到.....!是我一定走人另外去申請勞資調解~!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07 17:46:00拍拍 請依法律程序處理 加油
作者: misscircus (misscircus) 2016-05-07 17:47:00
管他的+1你替別人想誰替你想
作者:
lien ( )
2016-05-07 17:47:00帳面上看起來原PO沒有請假
又沒滿三個月 直接走就好他都不尊重你了你尊重他幹嘛
作者: EvangelionF (Thomas) 2016-05-07 17:50:00
他違法在先,你卻要顧人情?傻了嗎?
作者:
kizajan (Rybczynski)
2016-05-07 17:50:00就算兩萬一也不用考慮吧,太低了,生活都有問題
作者:
applemiu (MiuMiu)
2016-05-07 17:52:001111111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05-07 17:53:00多待一天,倒楣的會是你,誰知他們會挖什麼坑給你跳,星期一辦離職,記得隨身錄音
作者: banbanmeow (banbanmeow) 2016-05-07 17:54:00
1!世界這麼大 要相見除非他是7-11老闆囉
作者:
bonnie8 (艾特是我)
2016-05-07 17:54:00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作者: leoniz (Leoni) 2016-05-07 17:55:00
快走吧,其他同事是公司的問題你不需要承擔
薪資的部分可以先跟其它業務姊姊討論看看,直接打給經理說要離職,其實也太衝動
作者: codehard 2016-05-07 17:57:00
沒什麼合適不合適 走就對了管他去死
若是新鮮人又是第一份工作的話,其實更要謹慎慎思處理
作者:
lien ( )
2016-05-07 17:59:00薪資是要跟業務討論什麼啊... 他們也只能兩手一攤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6-05-07 17:59:00走 最好讓另外兩個人也萌生退意 留大爛攤給爛老闆
作者:
tdkblur (☑☜′▽‵σ☞☂)
2016-05-07 17:59:00假設你說的不符合勞基法的事成立 那就直接走沒在客氣 順便跟勞動部檢舉做個勞動檢查 但若是你不清楚薪資發放怎麼那麼少 建議先找老闆溝通一下
作者: asisa 2016-05-07 17:59:00
dan,她就想走就覺得被糟蹋,幹嘛一直勸她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6-05-07 18:00:00要留 拿錢求你啊 本來就是這樣
作者:
rada118 (wesley )
2016-05-07 18:00:00直接走,屌他找不到人哦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16-05-07 18:08:00蠻好奇妳有問主管為何跟當初談的薪資有落差時他回了什麼?
作者:
mj2124 (CL)
2016-05-07 18:08:00立刻走,不要留戀,連22k都沒有我以前當工讀業助不加班有25k
爛透,你想一想路上逛街隨便抓一個人薪水都是你的兩倍甚至三倍,還有固定週休跟特休假(我是輪班星人,但假頗多,這個月加上特休就有12天)快逃啦!
薪資不合勞基法就是糟蹋人,主持直接走人,不需要幫這間公司想這麼多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16-05-07 18:13:00哇 這主管真有夠不要臉的 臉都不會紅嗎
作者:
tamber (等等)
2016-05-07 18:13:00拜託直接走,不值得浪費一分一秒在這種爛工作上,所謂的人情一點屁用都沒有,他們只是為了自己好,沒人在乎你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16-05-07 18:15:00不過我懂原po心情 中部工作真的超難找 如果有經濟壓力真的很多人會忍過去
我們是環保公司,剛來的小姐應該都有23-24,請參考。
作者: smile4416 (民以食為天) 2016-05-07 18:20:00
未滿三個月可以不預告即走。
作者:
monmon7 (妮莎)
2016-05-07 18:20:00當初面試過了沒給聘書嗎?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07 18:22:00這什麼鬼薪資啊=_=
作者: clasp (one and only vip) 2016-05-07 18:23:00
依法可以直接走,就不需要猶豫啊!
作者: tim15 (天) 2016-05-07 18:24:00
直接走
哈哈漂流木獨白 形容的好有畫面XD 原po文筆不錯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6-05-07 18:24:001 最低薪資都不到跟他講甚麼情 離職+檢舉!!
作者: a5102558182 (g) 2016-05-07 18:25:00
扯欸
作者:
tttjjj (幸福祇因没得选泽)
2016-05-07 18:25:0019985?若有還沒有領到的錢,保留相關資料,不給錢就投訴勞工局
作者:
adiharu (艾迪哈魯)
2016-05-07 18:30:00快走 順便檢舉給資動部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6-05-07 18:33:0011111! 誰知道他會不會勤勞找人
作者:
tulacu (拖拉庫)
2016-05-07 18:37:00資方不義在先,你還想仁慈哦……沒檢舉就不錯了
作者:
xxx773 (773)
2016-05-07 18:37:00這薪水竟然還沒週休二日嗎?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5-07 18:40:00快逃啊這個薪資!
作者: pig5938 2016-05-07 18:41:00
直接走了啊!
作者:
fanecerce (我是紅襪+LAMIGO球迷!!)
2016-05-07 18:42:002 加投訴 現在可以電子匿名投訴
作者: wangsynnex 2016-05-07 18:44:00
走吧 猴子公司就讓他們請得起猴子
作者:
monmon7 (妮莎)
2016-05-07 18:44:00口頭offer對自己超不利的,要學一次經驗!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6-05-07 18:49:00原po你把給主管反應薪資不對的問題,他只回答「真的喔我不知道欸」,這個貼進正文裡面啦,大家才不會一直問。你回在推文很容易被漏掉。
這還需要問? 不奴的正常人應該一秒都不想多待,那個〝總經理〞給這種薪水不覺得丟臉?
作者: Aline05 (Aline05) 2016-05-07 18:52:00
直接告知日期走人了 。公司要炒試用期員工也不會等他們找到工作再炒
作者:
ne579 (ne579)
2016-05-07 18:57:00不用不好意思 前人奴慣了 不代表你要跟著奴
直接走,一你是新人 二他們自己不照勞基法規則 不必同情
作者:
happy343 (一個人的獨白。)
2016-05-07 18:58:00你國文真的要重念
作者:
jiowany (yun)
2016-05-07 18:59:00直接走啊~未滿三個月的經歷不用寫上去履歷吧!
作者:
lkw0821 (Mr.lonely)
2016-05-07 19:03:00當初談的條件?
作者: koyos420 (flora) 2016-05-07 19:04:00
姐姐薪水給你嘛,不然幹嘛理她
作者:
lily64 (lily)
2016-05-07 19:07:001,沒有什麼好說的。姐姐要怪也是怪公司,不是怪你~
作者: wumuray (五木雷) 2016-05-07 19:14:00
這種薪水還不快逃
作者:
yl3h0 (娜娜)
2016-05-07 19:14:00沒滿3個月,履歷提都不用提,何必怕下個公司打電話問這個公司你的表現
作者:
INcontroL (INcontroL)
2016-05-07 19:15:001 出社會不是扮家家酒 公司人力問題不關你的事你這麼替公司著想 公司怎麼不替你著想 互相的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6-05-07 19:16:00都敢給這種薪水,還有需要幫公司設想喔?? 另外,沒有人會為了初階職位打聽新人名聲啦,想太多了。
作者:
MSSM (呀~)
2016-05-07 19:20:001 不需要考慮
作者:
sj0823 2016-05-07 19:23:001,這種沒什麼好日後再相見的
作者:
ndx819 (dxscsa)
2016-05-07 19:24:00這薪水只能說真是污辱人
作者: niko0501 (攸然) 2016-05-07 19:24:00
連基本薪資都不到……
作者: zebra7 2016-05-07 19:37:00
垃圾公司 沒放火燒它算不錯了
作者:
minmi (只要一個笑容)
2016-05-07 19:40:00快走,管它公司人夠不夠
這樣的業助薪資中南部很常見,再怎麼不滿意也要好聚好散,不看公司也要看同事,順便去問問同學,他們的薪資跟工作狀況吧!或許又有不一樣的想法了
作者:
PSO (SuGer.Fishing)
2016-05-07 19:43:00投訴,離職阿
作者:
jacenjy (開心過日子)
2016-05-07 19:45:00投訴勞工局超有用的!
作者:
p30123 (其實我很想念狐狸)
2016-05-07 19:54:00選1,有遇過走不了拖三個月的人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勞健保算在你自己的薪水裡 那還不是你自己付? 這種履歷怕別人問就不要放啊 捨不得?
底薪17K????????????????不到兩個月就不用放阿自私個P阿 兩位姊姊捐個兩千給你 你再留
作者:
immagyu (immagyu)
2016-05-07 20:03:00不離職的話老闆就不會請新人啊 同事怕辛苦就一起離職啊
作者: LEBR0NJAMES6 2016-05-07 20:03:00
22k小確幸:-)
直接走吧,我以前公司的櫃檯妹妹剛畢業都有26k了...每
作者:
ab50326 (rabbit)
2016-05-07 20:05:00這價位根本把你當工讀生,根本不用顧慮資方,他們的話完全是在騙小菜鳥
天只要打扮漂亮,幫人訂便當、接電話,剩下時間她可以上網一整天...超閒
有點可怕 我們公司就算約聘總機也有28k了 期滿還能領三個月激勵獎金雖然遠不如正職薪資而且期滿是10個月還9個月的樣子 我不太記得
作者:
g7a7n7 (Caine)
2016-05-07 20:09:00干我屁事,離職他馬還要慣老闆同意?門ㄧ甩就走了阿
作者:
upg4m3 (upg4m3)
2016-05-07 20:10:00那個姐姐不用理她啦!幫他想那麼多離職後還會聯絡嗎?
作者: keroppi1127 (要哭了我) 2016-05-07 20:10:00
當然是1 這種薪水是在當義工嗎?履歷就當沒作過這工作
作者:
g7a7n7 (Caine)
2016-05-07 20:11:00業務量變多我的問題?不爽離職阿
作者: tommie (tommy) 2016-05-07 20:12:00
未滿三個月最好還是不要寫在履歷,記得健保轉到鄉公所...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5-07 20:16:00對公司那當然不用留情面,同事姊姊能補貼你薪水再來談,出來當奴隸不就是為了幾個臭錢,還你離職很自私咧
作者: fanbltop (快樂叢林鳥) 2016-05-07 20:19:00
曾經我兩位主管知道我要離職後態度變超G8,還會在大家面前假借教育新人其實是狠狠酸你,好險我逃了,裡面各種扯,在等離開日期到時,新人也說她也想閃了,那間人員流動率超高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6-05-07 20:21:00流動率超高的公司都有問題,觀察久了就知道。(就是你找工作時,發現某些公司一直徵人,表示百分之百有問題)
作者:
ly4138 (Kid)
2016-05-07 20:35:00傻了喔 當然馬上離職阿 沒送他吃蘋果就不錯了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6-05-07 20:42:00未滿三個月就直接走啦 敢給這麼低的薪水公司就不要怕人走呀
作者:
sunkim (陽光灑落)
2016-05-07 20:44:00直接走,不留。
作者:
a22732 (ψ(‵▽′)ψ)
2016-05-07 20:46:00領到錢就可以走了啊 管他那麼多幹嘛 他有為你想嗎
作者:
cch6312 (頭毛咻咻站)
2016-05-07 20:47:00選1+跟勞工局申訴
作者:
Smily79 (Smily)
2016-05-07 20:48:00走啊,找好工作連那兩位學姐也拉走噓醒你… 我們公司的外勞薪水都比你高
作者: aovoa 2016-05-07 20:53:00
比外勞多一點~啃閃啦
作者: jasmine77 (阿花) 2016-05-07 21:00:00
驚為天人不是這樣用
作者:
venana (Wien)
2016-05-07 21:03:001或3投訴勞工局再走
作者:
ppc ( )
2016-05-07 21:05:00直接走吧
作者:
cbangel (勇氣)
2016-05-07 21:07:00直接走吧,錢都已領到
作者:
ashyang (LMC)
2016-05-07 21:10:001.做到下週五離職,也有留時間給老闆找人,才幾個月而已情義這樣就夠了,妳這樣妳可以邊做(有薪)邊找下一份工作,若老闆有要留妳,就開條件出來,比方說加薪2.開始投履歷面別間,看能不能無縫接軌3.履歷不要寫進去,對方就不知道妳曾在這間工作,勞健保轉到公所保就好,就當無經驗
作者: Adele 2016-05-07 21:13:00
推樓樓上a大
作者: tannie1005 2016-05-07 21:14:00
直接走人,這什麼薪水= =
作者:
ashyang (LMC)
2016-05-07 21:15:00這幾天上班就不用太專心了,滑手機找工作約面試才是該做的,反正一個小時妳還可以邊賺83元,有總比沒有好~但如果真不爽或不缺錢,禮拜一當然就不用去囉
作者:
cx3373 (我愛小厚片)
2016-05-07 21:18:00那爛到不行的薪水趕快逃
作者: Scarlucy 2016-05-07 21:19:00
直接走+1
作者:
e42536 (eve)
2016-05-07 21:27:00直接走啊!
作者:
CYL77 (summer)
2016-05-07 21:29:00這什麼爛公司,快走吧
作者:
pig2014 (Rocking Man)
2016-05-07 21:38:00嫁給我,讓我養你
作者: ukim0506 (uk) 2016-05-07 21:38:00
這還要考慮什麼?還不快逃...
作者: win2135 2016-05-07 21:38:00
直接走了!未滿三個月不用寫再履歷上,所以不用怕被下間公司查拉~
作者: ella915 (小豹兒) 2016-05-07 21:50:00
直接走人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05-07 21:52:00星期一辦離職,會留當場就會留,若有留,條件談好,若說要考慮幾天,立馬走,因為他只想拖你時間,且多做的天數薪水難拿到
作者:
ld29 (不絕)
2016-05-07 21:54:00走人 檢舉
作者:
tku1178 (A New Hope)
2016-05-07 21:56:00直接走人,根本不用多想
作者: qowerasman (wu) 2016-05-07 22:04:00
不可馬上走人,要給他們一點時間準備;再走勞基法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6-05-07 22:12:00這薪資比茶魔還不如
作者:
edwei (Light blue)
2016-05-07 22:13:00直接走啊,客氣啥!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6-05-07 22:15:00問他「公司沒賺錢嗎?怎麼薪水發那麼少?」錢領了就走。
作者:
zfskdto (丸子)
2016-05-07 22:22:00星期六加班請假還扣薪!搞得加班好像是義務一樣!爛透了!快逃!
作者:
alphax (巴斯)
2016-05-07 22:23:00除非你還有想凹主管的(例如推薦信),不然不用鳥她.你做這人
作者:
alphax (巴斯)
2016-05-07 22:24:00情,對方絕對不會鳥的.我去年做了兩個月助理工程師,每天10+hr, 實領月薪17k. 後來回去跟老闆凹推薦信, 根本不甩我...
作者:
marc47 (思樂冰)
2016-05-07 22:29:00慣老闆,選擇1,妳沒有義務要幫其他人,因為妳已領太少錢了,其他人比你多
作者: megu9988 2016-05-07 22:29:00
妳入取時不知道薪水嗎?
作者:
GGisme (劉君君)
2016-05-07 22:49:00領不到22K還在顧慮什麼
作者: ericmike78 (eric豪) 2016-05-07 22:50:00
正職領工工讀薪水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我第一份工作想走時,被主管口頭小威脅說之後找工作,如果面試的公司打給他,那他該怎麼說,後來想想根本沒做多久(約兩個月),我根本不會寫在履歷上,完全沒差(但當時是新鮮人,所以也還是怕怕,把大活動弄完才走)
作者:
joan4102 (wowjoan)
2016-05-07 23:06:00先找下一間公司,找到立刻走
作者:
ab50326 (rabbit)
2016-05-07 23:21:00什麼叫同事很自私,明明就是公司的問題,是多奴可以說出這種話呀傻眼原po的同事也是,他們會幫你爭取合法的薪資嗎?不會的話有什麼好顧慮他們?叫他們將心比心吧,自己奴還想拖人下水嗎原po同事自己才自私咧
作者:
ssspati (pati)
2016-05-07 23:42:00同事是公司問題!不是妳的問題!走!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6-05-07 23:45:00推直接走 公司的同事不願意走又不甘你的事同事他們有要多付錢 拜託你留下來嗎?
直接走吧,每個老闆都先考慮自己,按照勞基法你直接走沒錯
作者:
sjkh0829 (Cindy)
2016-05-08 00:10:00絕對是1,這樣的公司不可能回鍋,而且為何要扣勞健保?超不合理
作者:
Cu56 (嗨你好)
2016-05-08 00:12:00記得要去申訴阿
直接走啊 怕他勒 絕大部分同事離職後根本連名字都記不起來
作者:
deeryi (deer)
2016-05-08 00:38:00直接走 然後檢舉!憑什麼別人有23-24 妳傻了嗎......
作者:
kame1130 (kameda)
2016-05-08 00:53:00一定是南部公司
作者: yoyo0328 (這個世界多麼美麗號:) 2016-05-08 00:59:00
之前的公司說要等找到人 再來就說等交接 再等新人上手等了好久 但新人竟然跑了 其實這是公司的問題 不該承擔如果職業圈很小 才需要留人情 不然根本遇不到履歷不用寫這間公司 寫了被問 反而麻煩
作者: celeryhippo (陳小寶) 2016-05-08 01:24:00
猜妳在南部上班!!
作者:
KnpsHH (傻不隆咚吃甜頭)
2016-05-08 01:37:00我會直接走 乾又不是她們的誰 沒義務啦而且職場就是這樣 離職之後還有真正在聯絡的只有幾個而已灌他去死因為我是過來人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5-08 03:26:00
直接走 別人又不為你爭取 不用想太多
作者:
A11pass (兔子好可愛喔)
2016-05-08 04:12:00直接走人
作者:
yosa (存一寸光陰 換一個世紀)
2016-05-08 08:37:001,大學打工都比這個高
作者:
liorio (你要幸福)
2016-05-08 09:36:001
作者:
evie1204 (vicky)
2016-05-08 10:37:00本來就可以走人再刁難就檢舉它…
作者: water00288 (鄧小尹) 2016-05-08 11:05:00
直接走@_@
作者: pili0123 (中肯伯) 2016-05-08 11:40:00
走人+檢舉
作者:
piget (piget)
2016-05-08 11:57:00走啊.未滿3個月+有告知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