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英國熱議的新聞,台灣好像還沒有報導,但還是用新聞分類好了
BBC報導 http://www.bbc.com/news/uk-england-london-36264229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12月,一位名叫 Nicola Thorp 的女生,
到職倫敦的PwC事務所,準備開始她第一天當接待人員的工作。
一次9小時的輪班工作內容,是負責接待訪客,並帶領他們走到會議室或指定的區域
據Nicola說,總之是一個需要整天在公司裡走來走去的工作
PwC的前台接待,是外包給一家叫Portico的公司,由他們來雇用並管理接待人員
Portico的負責人員一看到來報到的Nicola,眉頭一皺,覺得服儀並不單純
他們跟穿著平底鞋的Nicola說,
『在這裡工作,一定要穿2-4吋高的高跟鞋,而且啊 你要化妝,妝容顏色也要按照規定』
Nicola: 「那為什麼男性同事都不用穿?」 Portico:『噗哈哈哈 你真是愛說笑』
Nicola: 「請給我一個理由,說服我 穿平底鞋會妨礙我把工作做好做滿,那我欣然接受」
Portico:『.......反正不能穿平底鞋,你要嘛買一雙合規定的高跟鞋,要嘛不爽不要做』
Nicola: 「我覺得除了高跟鞋,女人應該有權選擇穿款式正式合宜的平底鞋工作」
...然後它就死掉了。 Nicola還沒開始的工作就死了,Portico叫她回家呷嘎底
事隔幾個月,幾天前 Nicola發起了連署,呼籲英國政府修法,連署內容說
「依照現行法律,雇主仍然可以強迫女性員工穿高跟鞋上班,即使這違反她們的意願。
我們希望爭取讓女性員工有權利選擇穿款式合宜的平底鞋上班」
連署已過「政府必須回應」的門檻,但尚未達到「列入議會討論」的門檻
因為這一切對話都發生在Portico跟Nicola之間,
所以前天, PwC 表示:「啊,我看報紙才知道!這個服儀規定跟PwC無關(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