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是鬧翻是旅行的錯
不體貼沒有同理心才是你們鬧翻的原因
我有次和朋友出遊,租汽車。
結果先去牽車的兩位朋友,剛離開車行就撞到闖紅燈的外送小弟,然後就是筆錄等等事宜。
最後車行老闆又租給我們一輛車,所以我們還是照去。
雖然肇事責任不在我們,但是修車或是賠償可能還是駕駛人要承擔。
我們一邊出遊一邊討論後續理賠的問題,就直接說理賠金平分。
我們也不會說因為車是某人開,所以撞到人都是他的錯,他要負全責。
10000塊可以救回一段友情真的不貴,平分更是沒多少,一個人不到2000,換你一段四年同窗情誼,不划算嗎?
※ 引述《f7226456may (憨吉妹妹)》之銘言:
: (文長)
: 大四下學期
: 班上同學都陸續去畢業旅行
: 前陣子有6位剛從馬來西亞玩回來
: 但卻鬧翻了
: 原因是她們去浮潛的時候
: 同學A表示想幫大家拍照 但手機沒電了
: 她跑去問同學F能不能提供手機 A跟F說自己有防水套可以借F用 不用擔心
: F同意 於是下水之前A就把F的手機放進防水套
: 讓F把手機掛在脖子上帶下水
: 結果上岸後F發現手機進水 壞了
: 在回程的遊覽車上 A就跟F說
: "沒關係回到飯店用吹風機吹一吹 吹乾就好了
: 我手機之前用到水也是這樣啊 沒有壞掉"
: F回飯店後用吹風機吹了很久 但手機一樣無法使用
: 而A自從在遊覽車對F說了那句話後
: 就沒再關心過手機的事情了
: F當晚就跑去找A理論
: 提出手機維修費用一人一半
: 但A跟F說
: "我沒有責任 整個過程手機都在妳自己身上
: 而且換上妳的手機之後 也不是我自己拿來拍照"
: A堅持自己不用負責 於是兩人就鬧翻了
: 回台隔天F把整件事情PO在班上FB社團 要大家評評理
: A也不甘示弱在貼文底下留言 以不同的觀點說明整件事情的經過
: 今天那6個同學 包括當事人A F 以及導師和A的父母在學校談判
: 談到最後也是不歡而散
: A認為如果她要拿錢出來負責 那其他4人也要付
: 讓F自己負擔8成 她跟其他4人一起負擔2成
: 因為那隻手機拿下水是為了幫大家拍照
: 但當時沒人要求要拍照 是A自己提出來 找人提供手機
: 其他4人聽到A這樣講就很生氣 認為A很無理
: A跟F是四年的好朋友 卻因為這次畢旅鬧翻
: 有點慶幸還好當初邀我的時候我沒跟去
: 發生這件事讓我覺得跟朋友出國旅行很可怕啊啊啊啊
: 原本開心出國玩 結果回來就打壞感情
: 除了想跟大家討論標題
: 也想請教大家關於賠償部分 A跟F的說詞誰比較合理?
: 因為我朋友就是被抓下去當分母的其中一人 她快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