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篇就覺得人們好像對於性騷擾或性侵害被害者不是很熟悉
在過度驚嚇後,很多人的習慣是會佯裝自然,所以在被性侵害後持續跟加害者聊天
維持表面的和平是很常見的事情
對方是會不尊重妳的意願,強行觸碰妳、侵犯妳身體界線的人
這樣會犯罪的人,妳會不敢激怒他是很正常的狀態。
而且通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比較想的是希望永遠不要看到對方,
所以通常不會立刻提告,
會是猶豫了一段時間才決定要告,
沒有害怕經驗的人來看這段狀態,確實會很不理解。
※ 引述《Gerolamo (呼嚕)》之銘言:
: 看完只覺得你跟妳妹都是奇葩。
: 先說妳妹,可能就真的相信是UBer,然後因為帶行李所以不想坐公車,於是就上車了,到
: 這為止我都還覺得是人之常情,頂多就是貪圖方便。
: 在車上被騷擾的應對並不反抗,是因為身材受限而且對方開車掌握主控權,怕反抗更危險
: ,或是第一次遇到騷擾不知怎麼應對,也都還算ok。
: 但最後還在那邊「好喔:) 」三小???
: 都到安全的家中了,是不會直接和對方說要報警了嗎還在禮貌個什麼鬼。
: 我不知道警方辦案或搜集證據的流程。但原本證據就少,等報上警局結果對方拿出line說
: 妳妹結束還傳笑臉給他,應該沒有不願意,妳覺得這機率有多高?
那就要回歸到檢警是否對這類案件的熟悉度了
當然必須現實一點說,
符合典型被害者形象(但其實佔少數),在被害後立刻報警的案件比較容易被採信
加上犯罪當下證據不一定足夠,確實到目前來說,性犯罪到判刑相對困難。
: 說實話從笑臉給我的感覺,搞不好妳妹根本也沒覺得被騷擾多嚴重,可能是轉述給妳妳才
: 覺得事情大條。
不能過度推論
: 車上的反抗,從「害怕反抗更危險」,就因為那個笑臉全部變成欲拒還迎。
同樣的,不要過度推論。
: 然後是妳。
: 我要是看到自己妹妹被騷擾還傳笑臉給對方,早就頭巴下去了。
誇張= =
這就是典型責難被害人行為
: 雖然我沒有妹妹QQ。
: 就算要貼上來警告大家小心這個人,我也不會把這種北七對話放上來讓人笑。
: 你還放上來的原因我大膽推測,就是你覺得這笑臉沒什麼。
: 你要說我是在檢討被害人,我也無所謂。因為我認為的確就是該檢討。
你的確是在不熟悉實際狀況下檢討了被害人
: 因為妳妹在安全無慮的情況下,讓一個有機會能夠被定罪的變態,可能會無罪繼續逍遙讓
: 更多人受害。
每個受害者都可以去決定要不要提告,而不是把這個責任放在被害人身上= =
: 被害人無辜,但不是受害後幹什麼事情都合理。
: 妳們沒義務去抓變態或讓變態被關,那是警察的事情。
: 但拜託,別當豬隊友。
而且也沒有義務要提告啊= =
另外,這個社會真的準備好要處理性犯罪嗎?
我很懷疑。
每次論述性騷擾時必然有人醜性騷擾的言論,說出性騷擾反而要被攻擊
性犯罪的案件上了新聞,一方面鉅細靡遺報導性侵害案件過程,
另一方面檢討被害人穿著或行為不檢
說真的控告性騷擾的部分我確實告過
但是整個經驗中媒體跟當時候在場的民眾(摸一下又不會怎樣)都讓我很不舒服,
還花了一整個早上做筆錄(大部分時間都在等待),在司法體系才覺得被認真看待
拜託,你可以詢問被害人為何這樣回覆留言
但請不要責難被害人,這樣的言論多了,連老娘我都會對社會失望覺得不想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