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son2011 ()》之銘言:
: 有點水準好嗎
: 判30年叫太輕 台灣最高也就30年 這樣還叫太輕
: 還是說性侵判有期徒刑太輕
: 無期徒刑 假釋也不過25年 你25年也不滿意了
: 就直接說性侵唯一死刑不就好了
: 連性侵都死刑了 在後面的那一大票就不知道要排到哪裡去了
: 要不把滿清十大酷刑翻出來輪一遍?
: 還化學去勢
: 化學去勢副作用
: 脂肪增多 骨質疏鬆 心血管疾病 雌性化 男性乳房發育症 體毛減少和肌肉耗失
: 這種提議都在提
: 一個性侵犯關一關放出來 被玩成這樣不男不女
: 出來直接進化成殺人犯都有可能
: 要玩成這樣 不如直接一槍幹掉他好嗎 把一個人玩成這樣實在噁心
: 有犯罪就處罰 但是處罰方式有點人性好不 可以殺 但是不要玩
: AND 化學去勢對心理變態無用
: 最讓我堵爛的是拿印度來比
: 印度不管頻率跟程度遠比台灣誇張
: 說台灣跟印度比沒有比較好
: 靠
: 不要隨便拿屎在台灣上抹
: 實在很噁心
30年哪裡重了?性侵毀了一個人的全部人生,你就算讓他用整個人生來賠都還嫌輕好嗎
台灣最高判30年,那是台灣法律有問題,智障又低能,再犯率那麼高,抓去關也讓人覺得沒用,幹!打著這個徒刑時間,只會讓人覺得犯了無所謂
死刑根本太便宜那些垃圾了,玩弄犯人噁心?犯人玩弄被害者的時候又是什麼情況啊
後面那些重大刑事案件排不上?那就加重量刑啊,有什麼問題,為什麼因為殺人不見得判的比性侵重,就說性侵不能判重?
人道?人你___啦,對畜生或禽獸講人道就算了,那些人渣還算哪門子人啊?你在開玩笑吧
這些對當事人造成強烈身心靈受創的犯案,就該由根據受創大小來判多重
還有哪裡不能跟印度比了,很噁心?這就是現況吧,這些案件一次又一次報出來,沒報的可能還更多,結果有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