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性侵跟殺人的判刑?

作者: mykey8585 (我愛雷姆<3)   2016-05-18 12:11:41
其實聽說國外有一些國家在研究去勢
WIKI說明
而對人的閹割,主要表現為對男子的閹割,這種行為主要出現在奴隸社會及部分的封建社會,其最初是作為對性犯罪者的懲罰,後來也用於奴隸和戰俘或罪犯,司馬遷就是一例。對奴隸和戰俘實行閹割主要的目的,是有地位的男子為保證對其配偶的絕對占有,故需對競爭者的身體進行摧殘。由於閹割人類與閹割動物的目的有所不同,對人類的閹割也就產生了兩種不同的方式,即對陰莖及睪丸的割除,若只割除睪丸而留下陰莖,雖無生殖力,仍屬不淨之身。太監一般會在兒童階段時閹割,以減少所受傷害。中國清代專門從事閹割宮廷內太監這項工作職業的人,叫刀子匠。[1]ꘊb歐洲,有些少年為了使自己能夠保有為貴族歌唱所需要的特殊嗓音,而進行自我閹割。
對女人是指對其生殖器官進行破壞,以使其喪失生殖能力,不過很少會有這樣的懲罰手段。
因為性侵犯再犯率極高
說真的政府也不會特別公布哪邊性侵假釋犯多
說真的這種人真的是人X
而且台灣人下班都很晚
女孩們很容易受到襲擊
我覺得台灣應該引進這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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