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希望台灣的性侵案能獲得更妥善的處理

作者: microXD (XD)   2016-05-18 16:04:59
先看看我們的強制性交罪刑度
http://www.lawgov.org/law_law23.html
美國各州刑法則明確強調國家保護兒童少年之立法決心,否認兒童合意性交之法律有效性
,並對於觸犯本罪之成年男女一律祭出重典。
http://goo.gl/j1qJyf
美國共有25個州對初次性侵兒童的罪犯強制規定2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些州的下限不同
,見下一節),39個州使用電子腳鐐來監控出獄的兒童性侵犯;其中有23個州兩種措施皆
採用。總結有49個州採用了與《潔西卡法案》類似精神的一到多項措施:大幅加重刑罰、
社區監控、電子監控。
根據佛羅里達州的《潔西卡法案》,性侵未滿12歲兒童的罪犯,初犯就必須處以最少25年
的有期徒刑,最高到無期徒刑。不管是因為刑期服滿、假釋(英語:parole)或赦免(英
語:Gaintime)而出獄,出獄後必須立即對他執行社區監控(英語:community control
):終身配戴電子腳鐐或衛星定位監控器材,不得接近或進入學校、兒童樂園、公園等兒
童常活動的地方,定期到警察機關報到,週末和假日被監視等等[2]。
https://goo.gl/JPcIfE
再舉這個新聞當例子:
http://goo.gl/wVlyZh
( 黃姓現役軍人2013年盜領王姓女友存款20萬元,王女分手後向他索討,黃男竟戴頭套
潛入新北市王家,用童軍繩殘忍絞殺王母後,再埋伏等王女回家,在王母屍體隔壁房內逼
她打「分手砲」再勒斃,落網後向檢警形容「勒到她鼻血都噴出來」。法院一、二審均認
定黃男手段兇殘、泯滅人性,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前2審,都沒
有審酌黃男是否符合《兩公約》所謂最嚴重犯行的判死標準,也疏於說明他殺害王母犯行
的量刑理由,因此今天(25日)撤銷原判決,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看看家屬怎說: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9764
( 案發後,家屬悲痛至極,尤其雅美的雙胞胎姊姊,與妹妹心有靈犀,不斷痛哭,家屬
請求判處黃極刑才能睡得著,並求償兩千多萬元。
法院審理時,黃瞎掰雅美發現蒙面者是他後,卸下心防主動獻身,法官不採信;他還作勢
想向家屬懺悔,欲抄佛經「迴向」給死者,但被家屬拒絕。)
都性侵且勒死兩條人命了、雖然1,2審都判死只要廢死聯盟利用歐盟的經貿外交壓力施壓
只要在終審或更審時有一位法官迫於壓力判無期徒刑就能免死了!也有法官表示判死會影
響當年考積。無期徒刑25後幾乎都能出來且再犯比率很高、也有可能會找上家屬報復
凡人皆可教化,殺人者終將醒悟,故勿判死。所以殺人者只是一時衝動,並未泯滅良性,
被殺者只能實屬倒霉,但人已死故僅可哀慟之?這就是台灣法界對重大刑案的態度。
事實勝於雄辯 , 某 : 台灣還有死刑 , 殺人犯 : 反正故意殺兩個不會死刑 , 再次證明
民眾 : 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某 : 台灣還有死刑
法官 : os: 我才不想當壞人 , 免得被討命 ,還有考績考量?
殺一個 , 法官 : 不嚴重 ,輕判
殺兩個 , 法官 : 才兩個 ,不判死
殺一個關後再殺一個 , 法官 : 才一個 , 也不是連續 , 輕判?
殺三個 , 法官 : 可教化 , 死刑駁回 , 他有...... 原因?
.....
殺N個 , 法官 : 可教化 , 死刑駁回 , 他有...... 原因
某 : 台灣還有死刑......
你還期待台灣司法真的能做到公平正義?明哲保身教小孩如何避免危險環境可能比較有用
#或許立法規定法官只能由具有經驗的檢察官轉任並導入參審制或陪審制才能解決問題
※ 引述《comet1224 (藍光)》之銘言:
: 新聞連結:
: (請多加利用縮網址方便瀏覽)
: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699560
: 心得:
:   小時候我不關心社會,長大以後,發文章時常覺得無力,就算我竭盡全力嘶吼,也

: 變不了社會根深蒂固的惡習。就算換了新總統,那又怎樣?台灣的司法還是不會改變啊

:   為什麼每一個新聞台都在報國宴,可是性侵三女兒只被判三十年這件事,從早到晚

: 只看見跑馬燈而已?報都不肯報,「重判」三十年,對大家而言,就那麼稀鬆平常、麻

: ,名嘴寧可繼續講外星人,卻連罵都懶得罵一下嗎?
:   台灣到現在,依然是一個性侵案件被漠視的國家,我們常常恥笑印度的治安不好,

: 是台灣就有比較好嗎?
:   只要沒有死人的社會案件,新聞就輕描淡寫帶過,法律就輕判,台灣對這種事情都

: 得太輕了,司法哪裡有問題,往往能夠從這些小地方上看見。
:   等到真的出了人命、姦殺、情殺,那就來不及了,到時才開始修法,這叫頭痛醫頭

: 腳痛醫腳。桃園的保齡球場大火案就是一個例子,立法院說要推公共場所火災防治,都

: 知道過了沒,完全沒下文。
:   去年一整年,要是有強姦的(這一次也一樣),就怪犯人A片看太多,鄭捷殺人,

: 怪他玩遊戲王卡,簡直三小;有情殺的,就怪「大學生草莓」、EQ不好,最好所有的

: 子通通都那麼順理成章。
:   這就算了,連被害人都被責怪,大家上蘋果,看那些網友見面的新聞就知道,台灣

: 父權暴力、女權壓迫、沙文主義有多誇張。
:   還記得,我先前看到一個案子,有個女生被男生綁票,下面居然「一票人」說:「

: 跟表姊求救,表姊都不信任她,那女人一定是個賤女人。」這是什麼邏輯啊?
:   不是我仇男,我仇的是那些厭女症的人,不只是男性;連女生都這樣留言,幫著一

: 沙文主義豬賤踏女性,我看到真覺得超生氣的。做錯事的是綁架、囚禁那個女生的人,

: 什麼大多數的留言卻總是習慣反過來責備被害人呢?
:   台灣的司法有很大的問題,當法官想重判一個人,卻無法讓他死刑,判了2000多年

: 卻只能關30年,判更多年,最後也會二十五年就假釋出去,還不用像刺激1995一樣出獄

: 面試,我就覺得惡法非法,一個不能保護人民、只會促使人民互相侵犯彼此人權、只保

: 權勢者的法律,我們為什麼要遵守?
:   那個鬼父不只是性侵,他還讓二女兒、三女兒看自己性侵大女兒,這樣惡劣的犯行

: 跟其他的什麼公共危險罪啊、普通性侵犯啊、過失傷人、蓄意傷害等,都是關三十年就

: 來,有天理嗎?
:   連對自己的女兒都敢這麼做,怎麼會對別人不敢呢?
:   廢死聯盟很喜歡提再犯率的數據來護航廢死這件事,我可沒聽說過性侵犯出獄之後

: 降低再犯率,尤其是連續性侵的,台灣多的是帶著腳鐐照樣出去幹的再犯者,進去出來

: 去出來,能克制住自己慾望的人就是不會這麼幹,會進去的都是不能克制自己的人,還

: 他們出來,跟縱虎歸山有啥兩樣?
:   這種直接抓包的、DNA都採集到的,還包含強烈犯行(讓兩個女兒圍觀自己強姦大
女?
: ),就只有化學去勢才能防治。
:   別老是把錯推給A片,A片很錯,可是不知道A片只是A片、不是現實的人更錯,

: 種人沒資格看A片。老娘看的A片多的是,從來沒出去猥褻過人。
:   也不要再拿「男人負責播種、男人有性衝動、男人的生理構造跟女人不同」,等老

: 常談當理由,這我在PTT、噗浪看過好多次了。女人也有性衝動,可是我們不會隨便

: 去強姦男人或別的女人。被害者不需要更多藉口與推託,只需要被尊重。
:   希望台灣在偵查性侵案的時候不要再帶給被害者二度傷害,希望台灣能進步,讓所

: 的女性都過得更安心。
作者: Marsden (馬士登)   2016-05-18 16:07:00
不要半夜出門然後儘量不要露太多 -> 幹嘛檢討受害者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16-05-18 16:49:00
原來廢死盟有影響台灣對歐盟的經貿外交權力 果真害人匪淺!!!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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