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護孕妻打死賊!勇夫「防衛過當」判有罪

作者: Grandmasters (大成若缺)   2016-05-18 23:38:36
打開廁所門後
屋主絞殺小偷的行為 其實很合理的
如果小偷持有刀或槍
那當然要先下手為強吧
如果在打電話報警的途中 小偷才開門 然後用刀械或槍械挾持妻小
那要怎麼辦呢?
※ 引述《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這如果只看新聞內文判案的話,才會覺得法官是恐龍。
: 但實際上這新聞去年就報過了。
: 而且要看判決書才會比較清楚判決內容。
: 其實是小偷發現屋主回家後,就把自已反鎖躲在廁所內,
: 所以對屋主並沒有造成立即性的危險。
: 但屋主自持練過武,就打開廁所跟小偷對恃,雙方才會產生扭打,
: 進一步誤殺小偷。
: (其實這屋主的處置方式本身就是很危險的,因為他身旁還有懷孕的妻子,
: 如果他敲開廁所的門時小偷衝出來挾持他的妻子,反而對他更不利,
: 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先安置婦儒,以保安全,然後通知警察到場後再作處理,
: 不要自已上,那真的很危險)<==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 台灣並不是美國,沒有所謂的堡壘法。所以屋主沒有直接報警,
: 而是動用私有武力打算私了,本身就是有爭議性的。
: 就像如果有人捉到小偷,然後動用私刑教訓他一頓,
: 結果不小心把小偷打成重殘或是致死,
: 那倒底算是過失還是故意?
: 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
: 我是覺得新聞內文也很避重就輕就是了。
作者: Superxixai (洪粉吱已)   2016-05-18 23:41:00
問題是就沒有你說的那些東西啊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6-05-18 23:42:00
#1NF76ein (WomenTalk) 這篇已經回答了
作者: sleeplesser (嚮往蔚藍之海的企鵝冬冬)   2016-05-18 23:45:00
如果論,乾脆說竊嫌可能有念能力,還是強化系的好了
作者: albert221 (op)   2016-05-18 23:48:00
假設一堆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16-05-18 23:49:00
如果躲在廁所的,其實是小王呢OAQ
作者: CHELun (曾咖郎)   2016-05-18 23:49:00
如果這個路人偷我錢怎麼辦? 我只好先把他揍一頓惹
作者: fairycakes (警告:電力耗盡)   2016-05-18 23:51:00
乾脆說小偷已經打電話給習近平 請他用飛彈攻擊屋主吧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05-18 23:55:00
如果小偷有火箭筒、如果小偷是超人、如果....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9 00:07:00
如果小偷是變種人 外星人
作者: leilo (Lei)   2016-05-19 00:37:00
如果他有武器 那你撬門的時候才更危險吧...一般來說第一個想到的是拿東西堵住或是先逃走吧...
作者: JohnRambo (章魚老大)   2016-05-19 01:29:00
如果他會瞬間移動、時空旅行怎麼辦?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16-05-19 02:12:00
所以婦人沒先離開,待在那看他老公破門?你的邏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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