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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A已經結婚了,有一個6M的小孩,
A的老公在工作上是個大家公認的好好先生,對誰都很溫柔。
但A最近和老公(以下稱B)有點爭執,
起因是B是正職人員,公司採責任制,
但人手不足,老闆卻不願增加人力,
工讀生只能不停自動加班以求將事情做完才能打卡離開。
這造成工讀生流動率極高,而且人越來越少,
從原先5人到現在只剩2人,都非常資淺,很多事情必須從頭教起。
工讀生雖然不分歸屬,但基本上都是在做乙部門的事情,
B雖然隸屬甲部門,但可憐工讀生辛苦,時常自動留下分擔工作,
但光是做完自己的事情都很晚了,加班時數基本上是一個半小時起跳,
有時候甚至到十一、十二點才能離開,
即使做到這樣因為是責任制所以完全沒有加班費可以領。
A覺得老公工作已經很累,
平時上班對於工讀生沒做好的小事常常親力而為,
現在還幫人加班,回家根本沒時間陪小孩,
希望他可以停止這樣的行為早點回家陪陪家人。
但B覺得工讀生實在很辛苦,做的事情又多又雜,
有些事情沒做好、學不會,他能幫忙就盡量去做,
彼此都是同事,希望能互相幫助,減輕負擔。
A認為這樣的做法於事無補,
因為教不會就只好將工讀生份內的事拿來自己做,
這樣他們怎麼可能學得起來?
而且自動加班的人從一個人變成兩個,老闆也不會對此作出因應,
反只要花錢請一個工讀生你們都會幫我把事情做好,
幹嘛還要增加人手?
最近他們又提起這件事,
B說已經有降低加班的頻率,
但A認為即使頻率降低但仍然不是0,丈夫晚歸的情形也不見改善,
希望老公以後不要在做當濫好人無償幫人加班。
現在雙方爭執不下,
想請問大家對這件事情可以提供一些想法或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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