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ra7749 (蜜蜜)》之銘言:
: 抬腿中順便問問這個困擾我一陣子的問題
: 前任送的手拿包,球鞋,情人節花束娃娃
: 說真的會捨不得全丟了
: 抑或是現在還沒徹底忘記所以才捨不得
: 大家都是帥氣灑脫的全丟掉了
: 還是依舊收好當作回憶,
: 還是乾脆上二手全拍賣好了呢??
: 禮物丟容易,但點滴的記憶呢..
海兒子,拉炮,
黃瓜。
女孩,為什麼要丟掉呢?
是為了現在的伴侶著想,還是想要藉由這樣的舉動,來去真正的忘懷他呢?
我會跟妳說,
「留著吧!就像你們共創的美好回憶,就這樣收藏著吧!」
交往當時,妳跟他都是如此真誠,每份禮物都有它的意義,也有它的故事
那雙鞋的由來,情人節當時的他送妳的娃娃
看到這些禮物聯想到的畫面還有他那眼神跟微笑
承認吧
承認妳根本還沒忘了他
他當時可愛的舉動回憶起來仍然窩心
只是妳清楚那都是過去,而如今你們只是兩條平行線,再也沒有任何可能
我會跟妳說,都收起來吧
把跟他的回憶封藏,慢慢地醞釀成美酒佳釀
把他過去的心意留下,那些禮物收藏在箱中,若干年打開後也許才領悟,原來緬懷一個人
,是那麼令人窩心
愛情,最閃耀的是熱戀、
最溫暖的是陪伴,
而最甜蜜的,則是回味。
你們之間的一切,都值得紀念
專屬於你們彼此的意義
沒有必要通通拋棄、把它否定
這樣子有天妳才會明白,愛情那獨特的韻味
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