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是我人生第一次在路上撿到錢
原本走在路上看到了一張一百
撿的時候又看到不遠處的兩百
所以就通通撿起來了
東看西看都沒有路人要理我
我也等了一下(太陽太大沒有等太久ˊ_ˋ"
剛好要去便利商店就順手投入捐款箱
(意外之財用起來不安心)
雖然警察局也不遠(五分鐘路程,不過真的好熱…)
但是想到為了三百塊還要寫一些記錄就很麻煩(感覺三百也不會有人去警察局認領)
如果是一千以上我就會走一趟吹冷氣了
買完早餐的路上又經過剛剛那裡時我還看了一下想說有人在找錢我就把錢包裡自己的三百
給他
不過也許只有三百,方圓一百公尺都沒有找東西的人
如果是你們在路上撿到三百會拿去警察局嗎?
第一次撿到錢真的心慌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