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妳內文中已經在幫對方找藉口了
好吧,傻瓜
妳其實對他又愛又恨,
那個佔據你心中最多恨的人,往往也夾雜著你最多的愛。
有些人之所以妳受傷難過,卻又難以讓妳放下,是因為他們提供的那些負面安撫,讓妳感
到安心與熟悉。
到時候,妳將把另外一個人推開,是因為妳無法接受或相信他對妳的好是「真的」。
我認為妳在這抒發情緒沒問題,但妳始終沒有面對問題,以及面對自己
妳現在必須得先接受事實,妳的伴侶不是好對象,而妳的眼光很瞎
再看看自己希望怎樣
今天在ptt發泄完,明天還是要過
反正今天難過都過了,明天冷靜點後再看看吧
辛苦了
※ 引述《eve055987 (BabyTree)》之銘言:
: 這是第五次
: 在一起八個月以來
: 大大小小的動手第五次
: 我知道底下會噓我
: 動手就該走
: 只是我相信他
: 是因為一時失控
: 而每次
: 都是因為跟我吵架
: 在這個第五次之前
: 他都是很真心的懺悔
: 說不會有下一次
: 這一次
: 我求饒
: 我說對不起我錯了
: 他要逼問我錯在哪
: 回答不對
: 就會繼續
: 隔天提起這件事情
: 我堅決立場
: 認為
: 不管今天吵架的時候
: 我再難搞再靠
: 都不可以動手
: 甚至反問她
: 難道你媽媽妳妹妹
: 可以這樣就被打嗎
: 結果他回我說
: 我媽我妹不會像你一樣白目
: =而且我朋友都說
: 你這麼靠杯不八下去不是男人
: 或許是我玻璃心
: 這些話
: 聽幾次 都很難過
: 我是不是真的
: 被打活該...
: 我沒有要討拍討鞭
: 只是想知道
: 我是不是
: 被打活該
: btw
: 吵架的點
: 真的是我先開頭的
: 我不喜歡他前女友一直找他
: 例如買不到車票能不能載她回去
: 車子拋錨能不能接她
: 甚至說
: 機車壞掉沒錢買
: 要我(對不是我男友機車是我的)
: 長期借他車子
: 然後在背後跟他們共同朋友說
: 我搶她男友超不要臉沒風度
: ((他們分手是因為那女的劈腿,分手半年後我們才在一起,現在說我是小三...))
: 我就覺得很煩
: 幹嘛不找出來一次講清楚
: 我吵的事情就是這些
: 請問
: 我這樣被打
: 真的活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