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不該辭職以及辭職理由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6-06-12 22:00:06
※ 引述《nonejane (yaa到到肋骨啊骨頭的牠只)》之銘言:
: 大家好
: 這兩天有開始想一些工作上的事
: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覺得該不該辭職
: 首先我要先說一下我的工作內容
: 本身去年剛畢業找了一個寵物美容助理的工作
: 有一部份是愛動物一部份是想學基本美容以後可以幫自己寵物洗澡之類的
: 但完全沒經驗店長還是錄用我了
: 試用期23k三個月後25k目前27k
: 每天上班時間十小時左右月休四天
: 也許很多人光看工時跟休息就覺得不划算
: 但當初我抱持著我完全沒經驗別人也是要從頭教我的想法想說這樣待遇應該可以畢竟我就
: 是個學徒XDD
: 加上這行業本身薪水就低血汗勞工的感覺
: 工作內容不外乎就是一個助理該做的事洗狗小美容
: 我們店裡也有旅館部份所以也要照顧貓狗的生活起居
: 題外話不要覺得跟貓貓狗狗相處是一件很快樂幸福的事
: 這裡要說真的大錯特錯,剛好端午連假住宿的貓狗一大票這幾天快要忙死我一種瀕臨崩潰
: 的狀態XDD
: 其實這行業真的很累,每天會聽到一堆狗死命的吠,偶爾還會被狗咬到,手上抓傷咬傷一
: 大堆都快留疤了(題外話結束)
: 與同事的相處還不錯,店裡不到五個人,完全沒有升職的可能,但加薪的話我預估最多就
: 只能到三萬不能再高了(目前兩萬七)
: 可能是因為我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其實想做的工作很多,所以我並不打算在寵物美容待
: 太久,最多給自己期限是兩年,最近可能覺得真的太累月休四天真的休不到什麼,而且發
: 現對販賣寵物用品的工作比較有興趣,就一直有想辭職的慾望
: 但一直不知道該找什麼理由跟店長講,因為他們一定會問我之後要幹嘛,然後開始跟我講
: 這行業找不到人我真的忍心看他們這麼忙之類的鬼話連篇。其實不太想讓他們知道我想做
: 的是寵物用品店,但寵物業實在太小了,來來去去多少一定會有業務發現我在某一家店任
: 職,想到壓力就很大
: 而之前給自己期限兩年的原因是因為想要累積在寵物業的年資這樣找工作會順利很多,但
: 現在發現我好像撐不到兩年QQ
: 不能否認的薪水真的少時間又長月休又少是我想辭職的主要原因
: 我找到一些工作的薪水待遇都比這個好而且還蠻有興趣的
: 大家覺得我該繼續做下去累積年資還是最近幾個月提辭職?
: 如果真的要辭職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講這件事,有人有比較好的理由嗎?我真的對理由很
: 煩腦,因為大家年紀都差不多而且像朋友一樣相處所以更難開口啊QQ
: 而且我還想辭職後跟他們保持友好關係不想撕破臉
: Ps其實最近有想以後如果可以想開一家寵物用品店,所以就想先試試水溫,看夢想跟現實
: 差多少XD
: Ps做了一年寵物美容,其實我還是希望大家可以自己在家幫自己寶貝洗澡,雖然麻煩但是
: 我覺得是對自己寵物最好的方式,撇開現在很多新聞美容師打狗,其實很多時候畫面跟實
: 際上情況還是有些不一樣,很多事情還是要親身體會才會懂(反正這又是其他故事了有機
: 會再說XD)
其實,該不該辭職不應該上來問,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見解。
我覺得妳是想聽大眾的意見後選擇一個較多人推薦的方向去做,但是並沒有問問
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要怎樣知道自己內心的想法很簡單:
列出這份工作的:
1.正向面:優點、自己能忍受
2.負向面:缺點、自己不能忍受
當正向面多於負向面的時候,即使再辛苦頂多是偶而的抱怨;但是反過來,即是
別人再怎麼努力跟妳說這份工作的好,妳也終究有一天會選擇離去,只是早晚。
現實一點分析來說:
月休四天,基本上已經有可能是違反勞基法了,為什麼可以這樣說,你可以依照
下面試算看看,如果板上有專業人資的板友可以協助更正或是補充說明。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0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
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
且另應給予勞工補休。
來看看妳的狀況-
1.若假設雇主遵守勞基法,每週休息一天,則六天平均工作時數應為:
40 ÷6=6.67小時,約為六小時四十分鐘,為妳的正常工作時數。
2.若雇主不遵守勞基法(正常),每日工作最少八小時起跳(扣除中午休息一小
時),那麼妳可以算算每個月雇主到底少給妳多少錢;另外,妳的勞健保保的
級距是否正確?!
根據妳說的原因:
不能否認的薪水真的少時間又長月休又少是我想辭職的主要原因
那麼即使別人主推妳留下來,到後面妳還是選擇要走,就我自己的感覺:
妳只是希望有人附和妳,加強妳離開的信心。
再來,既然選擇要離職,說很認真的,除非是自己搞砸自己的名聲或是出大包,
不然就算業界再小,都不會影響到妳的就業!我自己本身的業界很小,小到過了
兩年跳去某間公司,某任前雇主公司都知道我的最新消息,但是這並沒有影響到
我的就業。
要離職,如果不想撕破臉,大可婉轉地說明與人生規劃不同或是另有職涯打算即
可,細節不用多做說明,因為,他們不是妳的家人!而記得該保護自己的動作要
做到就好,離職時該做的記得該做即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6-12 22:03:00
....我第一次親眼看到<中富> :-O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6-13 08:18:00
哇嗚,沒時間處理組/板務卻有時間回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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