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朋友也車禍剛好處理到一個段落 分享一點心得給你
※ 引述《jkllkj (嗨嗨)》之銘言:
: 我朋友約在三周前發生車禍被後車撞
: 當下沒有報警 雙方都離開事故現場
: 朋友在一旁休息 驚魂未定
: 數分鐘後才發現身體有劇烈的疼痛
: 立刻掛了急診有開診斷證明
: 急診室後就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 路口監視器也有拍下車禍完整發生情況
: 警察當下問她是否要提告
: 過失傷害或是傷害
: 但警察先生說有可能被對方反咬誣告
我是不知道警察說這句話是想表達什麼
但是這是你朋友的權利 也有受傷了
誣告在台灣的成案機率聽說低到一個不行
至少我沒有聽過車禍後告人還被反咬誣告成立的
: 引導我朋友先調解
: 最後請我朋友在「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筆錄」上簽名 就請朋友離開派出所了
: 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
他應該是有受理 單據再去找他拿就好了
但是我實在很難想像警察怎麼會一下說誣告一下又沒開三聯單
這中間我是覺得有點怪啦.....
我朋友是在台北 覺得警察真的很用心 也告訴了我們應該有的權利 和一些程序流程等等
還是那個警察是新上任的?
: 到現在為止警察那邊都沒有任何消息
警察那邊不會有後續 因為你們已經做完筆錄了
接著要等一下 大概2-3個月以上
因為警局傳對方做筆錄後 會把案件移送到地檢署
下次你們應該就是在地檢署的偵查庭見了
: 請問如果要調解
: 是我朋友自己要去調解委員會申請嗎??
妳可以等到後面開庭的時候 就是偵查庭的時候
檢察官也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或是安排調解
當然 你也可以在現在的時候去 地方鄉鎮區公所都有調解委員會
跟警察說一下你要調解 他會給你車禍的一些資料 再拿去調解委員會調單後就可以申請了
: 監視器的部分
: 也是自己要去跟警察局用隨身碟複製過來嗎??
監視器畫面和一些文件(例如交通事故鑑定初步判定書等)
可以去申請調取 就在當地的警察辦公大樓 白天上班時間去申請就有了
但是上次我們沒有拿到監視器畫面 是因為畫面已經移送到地檢署檢察官了
: 拜託有過來人的經驗分享 謝謝妳們
一開始我們有先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但是調解失敗
後來地檢署偵查庭的時候 檢察官直接撥放監視器畫面
畫面顯示女車主路邊停車後 沒兩段式開車門 也沒看後方有無來車 直接煞氣開車門
我朋友騎車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去後飛出去被車子壓到 大腿骨折
對方就答應和解了
案件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