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被面試公司搜尋FB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6-14 13:54:32
※ 引述《irasyaimasei (艾唯)》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想藉這個標題問一下大家,
: 因為我有在幫家人徵才,
: 結果收到的信件有一個就是直接給FB的…
: http://i.imgur.com/6b744j8.jpg
: 因為看到原文底下推文說行之有年,
: 以及外國經常發生…
: 所以這個人這樣只給FB的做法也是正常的嗎?
: 難不成是我跟不上潮流了0.0
: ps.應徵的項目是鐘點的英文老師,所以比較洋派?
: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6-06-14 13:55:00
沒有違法當然是可以的
作者: elittletiger (伊小虎)   2016-06-14 14:03:00
如果公司要求面試者必須提供或開放臉書而非他自己本身就設定開放,會有是否強制的問題,反之如果公司是只搜尋但沒有進一步的要求,離言論自由可能還有一段距離
作者: cbangel (勇氣)   2016-06-14 14:05:00
不是有無違法的問題而是基本的隱私尊重吧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6-14 14:07:00
可是公司要搜尋的目的,前面已有板友說得很明白就算設定隱私開放,到別人的公開部落格轉文都要有同意隨意從別人的po文去判斷一個人的人格,而且還是讓沒有專業訓練的公司人員判定,還可能被其他員工品頭論足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6-06-14 14:13:00
人本來就要問自己說出口的話負責啊 網路PO文亦然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6-14 14:14:00
這樣的【公司法人】行為允許嗎?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6-14 14:15:00
公開言論不管判不判斷人格,對相關人的形象是有影響的..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6-06-14 14:17:00
應該說 網路社交媒體興起時間還很短 放在公開網路上的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6-14 14:17:00
如果從面試時的服裝儀容與談吐都無法判定一個人的形象
作者: astraggler (straggler)   2016-06-14 14:18:00
言論自由是你有權公開發表各種言論,公司也只是看又沒叫你不能說什麼話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6-06-14 14:18:00
不能算"隱私"吧 如果公司叫你交出日記給它看 那就不對
作者: astraggler (straggler)   2016-06-14 14:21:00
就像你討厭的人,除非你封鎖他,不然他也可以看你公開FB啊。隨意從別人文章判斷人格也是他的自由權利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6-14 14:22:00
如果只看服裝跟談吐也不需要履歷表了..履歷表的資料比FB還更隱私..
作者: azure1428 (曲闌深處重相見)   2016-06-14 14:22:00
不過我覺得這議題很有討論空間 畢竟是新東西 也許以後會有相關規範
作者: astraggler (straggler)   2016-06-14 14:23:00
然後轉文是著作還是智財權問題吧?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6-14 14:24:00
另外,轉文需經過同意跟搜尋查看是兩回事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6-14 15:06:00
還是老話一句 找別的公司 如果大家都不幫會開臉書的公司上班 自然會被市場淘汰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6-06-14 15:27:00
【著作權】與【言論自由】之間也是一個有趣的議題 ^_^
作者: skizard ( )   2016-06-14 16:52:00
自己放到網路上公開的叫啥隱私啊 明明FB可以設權限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6-14 18:09:00
強迫查檢? 是不是弄錯什麼 明明是自己設定任何人都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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