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6-15 21:55:17[原選舉政見]
九、關於法治與冤獄
一定會依據板規依法行政 不會做規定以外的事
若是有新型態之違規情形 會先給予口頭勸導
隨即增/修相關板規加以規範
使以後執法能有憑據(不溯及既往)
如果因為我個人判斷失誤造成冤獄(上訴後獲得改判)
除了會發公告道歉以外 會再給予P幣賠償
冤獄已執行天數(未滿1天以1天計) * 10 = 賠償總額
若是賠到破產 即表示我不適任 會立即主動請辭
當然我會盡量不要賠到破產啦 Q.Q
[賠償金計算方式變更]
九、關於法治與冤獄
一定會依據板規依法行政 不會做規定以外的事
若是有新型態之違規情形 會先給予口頭勸導
隨即增/修相關板規加以規範
使以後執法能有憑據(不溯及既往)
如果因為我個人判斷失誤造成冤獄(上訴後獲得改判)
除了會發公告道歉以外 會再給予P幣賠償
冤獄已執行天數(未滿1天以1天計) * 50 = 賠償總額(上限2000P)
若是賠到破產 即表示我不適任 會立即主動請辭
當然我會盡量不要賠到破產啦 Q.Q
[說明]
因為這2天發公告注意到了公告竟然會有P幣...
若以原來的規則要賠到破產近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故修改政見 為自己的承諾負起責任 謝謝大家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6-15 21:56:00那你慘了
作者: wappy 2016-06-15 21:57:00
妳應該是開玩笑吧...冤獄也是要主的吧??寫這的多諷刺呀??茶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15 22:04:00錢錢
只有你嗎?以後水桶我的可以都由你來判嗎?其他板主除了阿芸還有誰 她又不會回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6-15 22:18:00稍微問一下 哪時候會公布新板規討論???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6-15 22:22:00慧慧 我們來榨乾他的錢好惹 你覺得蝦款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6-15 22:27:00我看最近標準 比我那時候還鬆 這樣還會有冤獄就奇怪了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6-15 22:36:002000P????? 幹搞笑歐 也太少
作者: Anguswort (諸葛牛) 2016-06-16 00:28:00
三個人一起判,冤獄卻只有你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