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組務判決(全文如下)
lianpig5566
原180d之水桶
更改為90d
經查
暫停使用者 lianpig5566 發言,解除時間尚有 96 天
推論水桶期間應執行了84d
故先解除其水桶
再補上6d之時期
好大象
作者 GeminiMan (GM)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宣判] lianpig5566 申訴 GoodElephant 案
時間 Wed Jun 22 15:03:27 2016
───────────────────────────────────────
【裁判字號】 D0882
【裁判日期】 民105.06.22
【裁判案由】 lianpig5566 申訴 Womentalk 板主 GoodElephant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lianpig5566 不服板主 GoodElephant 惡意轉錄文章 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GoodElephant 於三日內重新裁量減輕水桶刑責。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N06twNi 辦理。
二、lianpig5566 主張「轉錄文章」為事實,板主 GoodElephant 判定為
「惡意轉錄」,加重水桶為六個月,經與板主 GoodElephant 溝通無效,
不服板主判定為「惡意」,提出申訴,要求減輕處分。
三、引述 WomenTalk 板規:
3. 未經同意轉出或轉入他人文章包含網址連結、截圖等呈現內文。
(代碼或ptt官方網址可以)
經文章作者或推文作者檢舉,給予刪文或禁言30日處分,
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分。說明:#1MTfv5u_
四、引述違規內容:
作者 GoodElephant (蟄伏,是為了發更廢的文)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公告] 補增加增選新版主
時間 Thu Mar 31 01:46:54 2016
───────────────────────────────────────
※ lianpig5566: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3/31 19:39
五、檢視相關證據,使用者 lianpig5566 將板主 GoodElephant 的文章,轉錄至
隱形看板,為明確的違規事實。
惟使用者 lianpig5566 無法認同板主判定為「惡意」違規,加重處分至板規
所訂的 30 日水桶期限的六倍 (六個月),請求改判水桶一個月。
板主 GoodElephant 告知,判定為「惡意」違規,加重處分的理由,在於
使用者 lianpig5566 轉錄前未先通知板主,且轉錄後並未立即刪文 (非手誤
轉錄)。
轉錄前經告知板主,並取得同意,即並未有違反板規的事實。告知發文者,
然未經答覆同意即轉錄,未符合一般人的發文習慣。故只要有「轉錄」動作,
未通知發文者,即屬於「一般違規」,水桶 30 日。板主 GoodElephant 以
轉錄他板後未立即刪文,非手誤轉錄,判定加重水桶六倍。然此立論的論據
在於板主 GoodElephant 亦看得到該隱形看板,可判定轉出者是否已刪文,
以及轉出文章的言論影響情形。若板主 GoodElephant 看不到該轉出的看板,
即無法判定構成「惡意」違規的理由。
群組認為,板主 GoodElephant 可判定為「惡意」轉錄,然此並非如「鬧板」
行為,蓄意引起紛爭。加重處分,仍應以原水桶期限的二至三倍處分為限。
板主 GoodElephant 於該水桶處分,亦有他案因字數不足未修正,遭判定為
「惡意」違規,板主告知,均會以「惡意」違規,水桶六個月。亦請板主
重新裁量。